许昌市公安局2023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许昌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60名(其中男性140名、女性20名,具体岗位见职位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聘、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3.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自觉遵守公安机关的各项纪律规定,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4.具有河南省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至2005年6月期间出生);
5.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学历;
6.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在高等教育期间被开除学籍、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2.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收容教养或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在各级公务员招考等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期间因违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8.家庭成员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以下人员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人员;
6.国家和河南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网上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自2023年7月3日8:00起至7月13日18:00止,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s://xcjwfz.haedu.cn/),按要求注册后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及个人照片,待资格审核通过后进行缴费,在缴费截止时间内没有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注册时,报考人员须妥善保存注册密码,用于查询报考资格审核结果等事项。报考前要认真阅读公告内容,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应当全面、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误报、错报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考时上传的电子版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白底,jpg格式,照片大小在400k以内),照片要清晰、无变形。
报名结束后,各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该职位计划招聘人数,职位核减情况将及时在许昌市人事人才网网站、许昌市人才中心微信公众号和平安许昌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告。
2.资格审核
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后,许昌市公安局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学历、年龄、个人简历等信息进行网上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报考者应在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核。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要及时修改完善相关信息并重新提交报考申请,逾期未按要求修改完善并上传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修改完善信息上传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4日12:00。
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与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违纪违规事实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3.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3年7月15日24:00。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缴纳报名费用”,按照每人30元的标准交纳考务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7月16日8:00至7月17日20:00,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已确认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按照提示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A4纸格式,可打印多份备用)。考生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政审、聘用等均需要提供准考证,要妥善保管;如因考生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内容包含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占总成绩50%。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2.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通过许昌市人事人才网网站、许昌市人才中心微信公众号和平安许昌微信公众号发布。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通过许昌市人事人才网网站、许昌市人才中心微信公众号和平安许昌微信公众号发布。
2.面试资格确认:许昌市公安局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对参加面试人员报名填报的学历、年龄、身份等信息进行现场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通过许昌市人事人才网网站、许昌市人才中心微信公众号和平安许昌微信公众号发布。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根据报考同职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确认时,需考生本人现场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或户口本;
(2)笔试准考证;
(3)毕业证和学历认证报告;
(4)退伍证或退伍审批表(退役军人需提供);
(5)离职证明或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需提供);
(6)个人征信报告;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占总成绩50%,面试原始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4.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通过许昌市人事人才网网站、许昌市人才中心微信公众号和平安许昌微信公众号发布。
(四)体能测试
1.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达不到1:1.5的,全体进行体能测试)。面试最终成绩和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名单通过许昌市人事人才网网站、许昌市人才中心微信公众号和平安许昌微信公众号发布。
2.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通过许昌市人事人才网网站、许昌市人才中心微信公众号和平安许昌微信公众号发布。
3.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相关要求,设置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两个项目。测试项目均为达标项目,凡有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体能测试所有项目事后均不复测。
(五)体检
1.根据各职位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达不到1:1.2的,全体进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名单通过许昌市人事人才网网站、许昌市人才中心微信公众号和平安许昌微信公众号发布。
2.体检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通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3.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通过许昌市人事人才网网站、许昌市人才中心微信公众号和平安许昌微信公众号发布。
(六)考察政审
1.根据各职位体检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政审人员(达不到1:1的,全体进行考察政审)。进入考察政审人员名单通过许昌市人事人才网网站、许昌市人才中心微信公众号和平安许昌微信公众号发布。
2.考察的方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实施,标准按照《公安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执行。
3.考察政审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按时报到,按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到许昌市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不参加岗前培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1.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办理编制手续。
2.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按时报到。试用期3个月并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许昌市公安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在岗工作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以及符合其他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待遇按照许昌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现行标准执行。
五、信息发布与政策咨询
本次招聘工作所有需要公开发布的信息均在许昌市人事人才网网站(http://www.xcrcsc.cn/)、许昌市人才中心微信公众号和平安许昌微信公众号统一发布。
本实施方案由许昌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4-2903036
附件:许昌市公安局2023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许昌市公安局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