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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南郑州市上街区赴部分高校引进优秀毕业生4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9 17:38:52
  郑州市上街区2024年赴部分高校引进优秀毕业生公告
 
  为持续优化上街区师资结构,选聘乐教适教善教的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加快推进上街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决定赴部分高校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一)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和首都师范大学等10所重点师范院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2024年应届毕业生或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不含合作办学)。
 
  (二)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山东大学、兰州大学、吉林大学等部属39所重点建设高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2024年应届毕业生或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不含合作办学)。
 
  (三)河南大学(限师范专业)、河南师范大学(限师范专业)、信阳师范大学(限师范专业)3所高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合作办学)。
 
  二、引进岗位及名额
 
  (一)高中教师13名:语文1名,数学1名,英语1名,物理4名,化学1名,生物2名,政治2名,历史1名;
 
  (二)初中教师21名:语文6名,数学4名,英语5名,物理2名,生物2名,地理2名;
 
  (三)小学教师6名:英语1名,音乐1名,体育2名,美术2名。
 
  根据考生报名等情况,招聘学科、学段可做适当调整,招聘中出现的空缺岗位可调剂到其他学段或学科的招聘计划中。
 
  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年龄25周岁以下(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语文学科需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
 
  (四)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或相近。
 
  (五)具有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应与所报学科一致。
 
  (六)报考学历学习期间,必修课不能有不及格记录。
 
  (七)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相关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八)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曾被开除学籍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近五年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7.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2024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9.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网站和相关高校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确认
 
  1.报名办法
 
  本人邮件报名(考生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并发送至邮箱sjqjszp@126.com),报名登记表和邮件主题均以“学校+报考学段+报考学科+姓名”形式命名。邮件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1日。同时,扫描下方二维码,完成报名信息在线填报。
 
  

郑州市上街区2024年赴部分高校引进优秀毕业生公告

 
  2.面试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及地点
 
  面试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报名邮箱,手机保持畅通。
 
  报考人员面试现场资格确认时需携带:
 
  (1)《郑州市上街区2024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份(粘贴好照片);
 
  (2)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二代临时身份证);
 
  (3)学生证;
 
  (4)《毕业生推荐表(函)》、在校期间成绩单(加盖“院〈处〉”的公章,《毕业生推荐表(函)》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
 
  (5)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未下发者须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6)普通话水平等级证;
 
  (7)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
 
  (8)本科及以上所有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毕业学校院系出具的相关证明;
 
  (9)师范专业毕业生需提供师范生证明(加盖“院〈处〉”的公章)。
 
  (10)其他与专业相关的获奖证书或业绩证书;
 
  以上证书及相关材料提供复印件1套,并按以上顺序摆放。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得重复报名。
 
  (三)资格审核
 
  1.根据招聘条件对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审核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关于本次招聘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报名条件却进行了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四)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要求参加的、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内容为模拟上课与答辩。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招聘学科名额及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具体体检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2.体检根据《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在河南省郑州市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结论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能和婚姻状况及有无违法犯罪情况等。考察期间,未按时办理档案转递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4.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考生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1.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待拟聘用人员到岗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和聘用道德模范、文明市民、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但需在面试现场资格确认时提交相关文件、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逾期不再受理。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最低服务期三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内不予办理调动、辞职等手续。试用期内各项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按照“郑州人才计划”落实相关人才待遇。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招聘期间请关注邮箱信息,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郑州市上街区不组织、不委托举办任何和考试有关的培训和辅导,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三)拟聘用人员要与用人单位签订诚信承诺书,不遵守就业协议单方面违约的记入郑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诚信档案库。
 
  (四)未尽事宜及招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1—68932126
 
  (工作日9:00—12:00,14: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