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2024年度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计划招聘公告
根据《关于继续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卫发〔2021〕1号)、《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豫卫发〔2016〕1号)和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和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我市2024年将面向社会为县乡两级医疗机构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第一批共招聘126名。其中研究生25名、本科生77名、专科生24名。详见附件:《2024年郑州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毕业专业为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口腔医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药学、护理学和康复治疗技术等医学专业毕业生,应届和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名。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医学院校普通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在全日制院校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5.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发布总体招聘公告,具体招聘工作由招聘县区组织实施。各区县(市)卫健委结合实际发布本地招聘公告,公布在各区县(市)政府网站“公告栏”或区县(市)卫生健康委微信公众号等信息渠道,并负责开展具体招聘工作。
四、待遇保障
(一)经费补助。省级财政对特招的研究生每人每年补助9500元,补助3年;对特招的本科生每人每年补助6000元,补助5年。补偿经费在服务期内分年度拨付。
(二)纳入编制。特招的研究生、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以及取得医学本科学历的特招专科生纳入人才编制管理。
(三)职称晋升。享受一次提前一年晋升职称的优惠政策;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和社区护理专业的考试;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晋升高级职称时,外语、论文、工作量不作硬性规定。
五、履约要求
由用人单位与特招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特招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含按国家规定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六、咨询电话
巩义市卫健委:0371-64385189
登封市卫健委:0371-62832781
新密市卫健委:0371-60882022
荥阳市卫健委:0371-64651126
中牟县卫健委:0371-62156190
上街区卫健委:0371-68922628
金水区卫健委:0371-58527969
中原区卫健委:0371-67892965
二七区卫健委:0371-68970030
管城区卫健委:0371-66245924
惠济区卫健委:0371-63639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