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密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监督的若干意见》和省纪委监委贯彻落实方案有关要求,根据新密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公开选调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
一、选调范围
新密市党政群机关中已在省公务员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公务员。
二、选调名额及资格条件
本次计划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16名,具体选调条件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三条、《监察官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基本条件;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社会形象好;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年龄在38岁以下(1986年7月1日后出生),年龄以本人人事档案记载为准;
6.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7.具有两年以上刑事犯罪侦查、经济犯罪侦查、检察、审判、审计等工作经历的(需工作单位出具工作鉴定),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或具有国家法律资格证书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岁以下(1984年7月1日后出生)。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以及因犯罪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2.被撤销中国共产党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被撤职或者开除公职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单位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6.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是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7.尚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按照有关规定有服务期要求,未达到服务期限的;8.与新密市纪委监委现职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9.直系亲属原则上不能是同级党委管理的干部,对直系亲属是上级党委管理干部的要从严审核把关;10.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分别在新密市人民政府网站(www.xinmi.gov.cn)新密新闻——公示公告栏、中共新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新密市监察委员会)网站信息公开——公示公告栏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由本人申请,单位审核同意后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严格按照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一经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选调规定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1.报名时间、地点、咨询电话。
报名时间:2024年8月8日—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新密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新密市平安路与栖霞路交叉口东北角)。
咨询电话:69824034(市纪委监委组织部)
监督电话:69812380(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2.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毕业证、学位证、学历(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蓝色)照片2张(含电子版);《新密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亲属在新密市属单位任职情况采集表》(2份);编制卡原件及复印件(2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表;享受放宽年龄政策的相关佐证材料。
3.资格审查。根据选调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选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选调资格。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准确理解关于本次选调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选调报名条件。
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拟选调人数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选调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4.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员于2024年8月16日,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选调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统一组织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功底、文字综合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思路水平。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以短信方式通知考生本人。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参加面试人员与拟选调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在新密市人民政府网站(www.xinmi.gov.cn)公布,并以电话通知方式告知考生本人。考生须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与选调岗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
因考生本人自愿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名额直至取消。
3.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入围人员出现末位并列,不能按照选调名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人选。
(四)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由选调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其一贯政治表现、思想品德、工作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和群众基础。考察组对考察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如实写出考察报告。因考生自愿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选调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新密市人民政府网站(www.xinmi.gov.cn)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选调人员进入选调单位试用三个月。
(六)办理调动手续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选调期间,所在单位提拔职务的,不予承认。
四、其他事项
(一)为严肃选调工作纪律,对违反选调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违反选调纪律的考生,参照《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处理。
(二)选调各环节事项均在新密市人民政府网(www.xinmi.gov.cn)发布,考生须在选调期间密切关注通知,并确保报名时填写的联系方式保持畅通,凡未按通知要求执行或因考生个人原因联系不上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三)本公告由新密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郑州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新密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