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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河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10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15 11:12:56

2023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为适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高质快速发展步伐,提升综合救援能力,有效履行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责使命,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消防救援支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战斗员80名,执勤车辆驾驶员20名,共计100名。经入职培训并通过考核后,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消防救援支队统一调配使用。

  二、招聘条件

  (一)男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志愿投身消防救援工作,能够适应24小时执勤备勤需要。

  (五)身高165cm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战斗员:男性,18周岁以上、26周岁以下(1997年9月至2005年9月期间出生),具备高中或同等以上文化程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退役军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93年9月以后出生)。

  (七)执勤车辆驾驶员:男性,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至2001年9月期间出生),具备高中或同等以上文化程度,裸视4.8以上,持有A1或A2或B2驾驶证且领证时间满1年,无不良驾驶记录,无重大事故及交通违法;有大型车辆维修经历和相关专业技能且业务能力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退役军人和具有体育、文艺、新媒体设计、计算机操作等特长的人员根据岗位需要和招录综合成绩,优先录用。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因个人身体原因无法参与正常体育运动和高强度执勤训练的;曾受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有吸食毒品、流氓、盗窃、赌博、酗酒滋事等不良行为记录的;被执法执纪部门立案正在审查的;被开除过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直系亲属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有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服刑者;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曾在本区专职消防员招录工作培训阶段放弃的、在消防救援队伍因违规违纪被开除或辞退的;具有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其他情形。

  参加应聘人员需做出相应承诺并签订《个人保证书》,因隐瞒个人真实情况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本人全部承担。

  三、入职待遇

  (一)工资待遇

  1.正式入职后,与郑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同等工资待遇;退役士兵、退出消防员的服役(工作)年限在初次定档时叠加计算(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任命为管理、技术等骨干岗位的,发放相应岗位补贴。

  2.岗前培训期间(3个月)按照3000元/月/人的津贴标准执行,待培训期满后一并发放;培训期间因个人原因离职,未满1个月的,不发放培训津贴;培训满1个月离职的,培训津贴根据实际参训天数按天折算,并扣除伙食等费用,离队时上交所发被装。

  3.培训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和住房公积金,其中个人应缴纳部分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4.入职满一年后,次年起每年底根据考评情况发放奖励工资。

  (二)生活待遇

  1.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参加灭火救援工作范围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相同,工作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主要担负灭火救援、抢险救援、执勤保卫等工作任务。

  2.每月带薪轮休假8天(含节假日、双休日),可根据所在单位实际采取周休、月休等多种方式进行。

  3.录用人员统一由单位提供制式被(服)装,实行集体就餐和住宿,发放统一被装,伙食标准参照普通消防站消防员标准执行。

  4.单位每年安排1次免费体检,正式入职后免费享受心理咨询问诊服务。

  5.自愿加入单位工会组织的,可按规定享受工会相关待遇。

  6.符合招录条件且表现优秀的专职消防员,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和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考试,其中通过招录考试成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的,按其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年限按级套改相应的职级和工资档次。

  7.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实表现优秀,在队伍内部优先参加业务骨干培训、车辆舟艇驾驶与无人机飞手等技术学习、晋升管理岗位等。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人员报名、资格审查、现场确认、体能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岗位资格考试(驾驶员)、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岗前培训、正式入职”的程序进行。

  (一)人员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3年9月21日起至2023年10月11日结束。

  2.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开展,《报名登记表》将在“河南郑州航空港发布”“郑州航空港区消防”官方微信公众号及微博平台同步开放下载,报名人员请通过邮件形式将《报名登记表》发送至电子邮箱:hkgxfzzb@163.com。

  (二)资格审查

  通过线上初审人员接到电话或短信通知后,携带报名所需材料,进行线下材料审核,如有信息不符、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现场确认

  1.现场报名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消防救援支队(航空港区八千乡黄海路与梅河路交叉口向西50米路北)。

  2.现场报名提交资料:

  (1)报名者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本人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退伍军人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5)报考驾驶员岗位的需携带A1或A2或B2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将对接公安交警部门查询驾驶证信息,未满足岗位要求不予应聘执勤车驾驶员岗位);

  (6)一寸近期红底免冠照片4张;

  (7)具有体育、文艺、新媒体设计、计算机操作等专业特长的还应携带相关特长技能资格证书及业绩证明;

  (8)《个人保证书》签字并捺手印原件。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主要检测应聘人员的基本体能素质,共设置1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3分钟)、立定跳远4个项目。体能测试综合成绩为100分,每个项目各占25分,体能测试综合成绩必须合格(60分-100分)且单项成绩不得为0分。体能测试为“不合格”(0分-59分)的予以淘汰。体能测试综合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五)心理测试和面试

  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为“不合格”的予以淘汰。面试按照不低于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在通过体能测试和心理测试的人员中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入职动机、思想稳定性、过往经历、个人形象、言语表达、逻辑能力及职业认知度与适应力等情况。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分值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因面试人数较多需要分设多个面试考场,采取二次平均法对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平衡后的成绩即为面试最终成绩。

  (六)岗位资格考试(驾驶员)

  指定地方驾校对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进行测试,未通过测试者不予录用(符合战斗员年龄者,可按本人意愿转为战斗员岗位)。

  (七)体格检查

  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综合成绩×50%+面试最终成绩×50%,体能测试综合成绩、面试最终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身高不足165cm,BMI在17.5以下或30以上的【BMI=体重(千克)/身高(米)的平方】,不予录用。其他身体条件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不合格的不予招录。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体检费用需自理,时间、地点及具体费用另行通知。考生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政治审查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内容包括:年龄、户籍、文化程度证明、现实表现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政审期间需递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消防救援支队开函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九)岗前培训

  岗前培训共3个月,其中2个月集中培训、1个月见习培训。主要内容为管理规章制度、法律法规、业务理论、队列、体能和技能训练。培训期间实行集中封闭式管理,不享受轮休假,非特殊原因一般不得请假。

  五、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如在上岗后发现有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参加各环节招录考核,注意接听接收电话和消息通知,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各环节招录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2.郑重声明:本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消防救援支队组织,信息发布以本公告公布的官方公众号、网站为准,不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开展招聘工作;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体检费用除外);报名渠道仅限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消防救援支队官方电子邮箱,通过初审者在支队机关现场确认。应聘人员如发现有与上述情况不一致的,请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最终解释权归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消防救援支队所有,有关录用、入职培训、职业发展和待遇保障等事项,请报名者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咨询。

  咨询电话:0371-56591101; 0371-56591105。

  咨询时间(限工作日):8:30-11:30;15:00-17:30。

  区纪检监察工委监督电话:0371-86199789。

  附件:

  1、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

  2、体测成绩对照表

  3、个人保证书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