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城区2024年校园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及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和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调配工作的意见(试行)》,结合我区教育发展的实际,经驿城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通过校园招聘在编教师50名。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要求
拟招聘高中、城区初中、城区小学、乡镇中学教师共计50人。具体岗位详见《2024年驿城区校园招聘教师岗位、数量一览表》(附件1)。
(一)高中教师5人;
(二)城区初中教师25人;
(三)城区小学教师15人;
(四)乡镇中学教师5人。
三、招聘范围
211、双一流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信阳师范大学普通高等教育师范类专业2023、2024届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学位证)毕业生,以上学校不含联合办学和独立院校。
四、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须同时满足以下1、2、3条,具备第4条者优先聘用:
1.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每学期各科成绩均为合格以上,无补考现象。
3.身心健康。
4.优秀学生干部、中共党员、大学期间2次以上奖学金获得者。
(二)报名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一致,上岗前需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专业一致、层次符合)。
(三)年龄:本科25周岁以下(1999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后出生)。
五、招聘程序
(一)宣传发动
以驻马店人才信息网站(https://rcjlzx.hrss.zhumadian.gov.cn)为平台,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与地点:
2024年5月18日河南大学(上午8:00~12:00)
2024年5月19日河南师范大学(上午8:00~12:00)
2024年5月25日信阳师范大学(上午8:00~12:00)
报名要求:应聘者应按照招聘方案公布的学科及要求报名,报名者应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根据我区教育发展的实际,报考各层次各学科人员按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由拟聘用人员依据招聘计划选择相应招聘岗位。
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证件:
(1)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未获得的需在上岗前提供;
(3)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放学位证、毕业证的,提供院校就业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学业成绩单》);
(4)本人填写的《驿城区2024年校园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纸质表一份(A4纸打印,见附件2)。
(5)2024年应届毕业生已经签署就业协议的,须提交工作单位盖章的解除协议证明;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交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两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所有报考者现场资格审查时必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
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报考者报名时应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招聘方法
招聘采用考核测评的方式进行。
报名人员经招聘小组资格审查合格的,方可进入考核测评环节,具体测评方式为试讲。考核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试讲采取讲微型课的形式,体育、音乐专业需要才艺展示(内容自选)。讲课内容为相应学科教材内容(具体内容临时随机抽取),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教育、教学知识和随机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课堂组织能力及仪表仪态等。
考核测评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
体育、音乐专业面试时长为15分钟(10分钟讲课时间、5分钟才艺展示),其他专业面试时长为10分钟(10分钟讲课时间)。
试讲指定统一的教材或资料,备课时从指定的教材或资料中抽签决定试讲的内容。
根据各学科招聘人数,试讲当天若相关学科只有1人到场,无法形成竞争的,取消该学科招聘;若相关学科有2人(含)以上到场,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试讲继续进行;招聘学科实际参加试讲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1:1.5),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核测评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重点对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
对在体检、考察阶段因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岗位时,按所报学科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考察结束后,因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对招聘的教师,经考核测试符合条件的,体检和考察都合格的直接签订聘用合同。
对新招聘的教师,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间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能胜任教学工作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要求
1.2024年夏季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4年8月底上岗前未能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2.被聘用者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被聘用者到岗后,将再次进行身份核查。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4.被聘用者3年内不得流动到区外,外出学习须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否则,予以解聘。
本次招聘在区纪委监委、区委编办和区人社局监督指导下进行,本方案由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6-3651126(区教育局)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