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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河南驻马店市中心医院招聘171人简章

发布时间:2022-10-11 14:14:28

驻马店市中心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化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8〕4号)和《关于驻马店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用编的批复》(驻编办核〔2022〕5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驻马店市中心医院工作人员需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一、医院简介

驻马店市中心医院成立于1965年,是一所集医疗、急救、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于一体,专业设置齐全、设施设备先进,立足天中,辐射豫南,综合实力雄厚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郑州大学医学院和新乡医学院的教学医院,河南大学医学院非直属附属医院,黄淮学院直属附属医院。是国家高级卒中中心、国家胸痛中心、国家房颤中心、国家心衰中心、国家癫痫中心、国家高血压达标中心、国家呼吸与危重症医学中心(PCCM)、国家标准化代谢性疾病管理中心(MMC)、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医疗安全保障示范医院、国家创新急诊服务示范医院、神经系统疾病、心血管疾病省区域医疗中心、全市疑难重症诊治指导中心等。胸痛中心在2021年全国胸痛建设排名中居前20强,卒中中心在2021年全国高级卒中中心综合排名第8名;卒中绿色通道建设处于国内外先进水平,一键启动模式在全国推广。驻马店市中心医院2020、2021、2022年度在河南省三级医院基于DRG绩效分析中综合能力排名分别位于全省综合医院第三名、第五名和第四名;2020年度艾力彼中国医院竞争力排行榜地市级医院排名第140名;2021年被国家卫生健康委通报表扬“2018-2020年全国改善医疗服务先进典型”。

二、招聘计划、范围、对象及形式

2022年公开招聘员额编博士研究生人数不限,硕士研究生 134名;公开招聘编外人事代理本科生37名。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驻马店市中心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普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要求医学专业,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有副主任医师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7.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要求年龄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后出生),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本科(不含专升本、护理部岗位除外)、稀缺专业并持有规培证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 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8.普通全日制本科生(不含专升本)要求年龄26周岁以下(1996年1月1日后出生),持有规培证者年龄放宽至28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后出生);岗位一览表中学历要求为“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专科且最高学历为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者可以报名,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后出生);

9.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4.在全日制院校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5.驻马店市市直医院在职在编人员,三支一扶专项计划未满服务期限的人员,卫生系统“51111”工程人员、“369人才工程”人员、订单定向生;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

四、信息发布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hazmd.hrss.gov.cn/)、驻马店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zmdwsj.gov.cn)、驻马店市中心医院官网(http://www.zmdszxyy.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招聘的有关信息及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现场报名(报名前请登录市中心医院官网查看疫情防控要求和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由报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网上打印的《驻马店市中心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若学位证书不显示专业方向的需提交毕业论文,有执业证、规培证的人员报考时需提交执业证、规培证,有工作经历的人员报考时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人事科备查。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7日 -- 10月19日

报名地点:驻马店市健康路驻马店市中心医院行政办公区8号楼2楼会议室

咨询电话:0396-2726211

(二)报名资格初审

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驻马店市中心医院提出初审意见。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考试与考核

(一)考核

1.卫生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报考岗位代码为101-167和201-215的考生):进行实践技能测试,具体详见附件1岗位一览表备注。

为了更好地了解考生在校期间专业基础知识、政治思想水平、创新能力、操作技能、沟通能力、团结协作精神及执行力等情况,根据考生所报考的岗位,进入相对应的科室进行为期10天的临床实践,由所在科室指定带教老师对考生在实践期的综合表现进行客观、公正、公平的评价。实践结束后由医院组织各科带教老师对考生进行考核评定总结,并由带教老师、科室负责人及主管业务科室对考生进行打分,三项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考生的实践技能得分。实践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占总成绩的50%。参加临床实践测试满10天者,发放生活补贴1000元,未满10天者,视为自动放弃。

2.非卫生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报考岗位代码为168-174和216-223的考生):进行笔试,具体详见附件1岗位一览表备注。

(1)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由市中心医院组织实施,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占总成绩的50%。

(2)考试当日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提前15分钟到场签到,迟到15分钟以上取消考试资格。服从监考老师的管理,禁止任何形式的考场违纪或作弊行为。如发现违纪行为,取消考试资格。

各岗位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入面试。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参加实践技能测试和笔试的人员名单,以及笔试时间、地点在驻马店市中心医院官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二)面试

面试从自我认知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等方面对考生进行考评。

根据招聘岗位,面试人选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为3:1,达不到3:1比例或招聘人数较多的岗位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面试考官按《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要求执行。

面试时,如报名人数未达到3:1比例或因有人缺考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占总成绩的50%。

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将在驻马店市中心医院官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三)总成绩

总成绩=实践技能测试/笔试得分×50%+面试成绩×50%。

总分按各岗位进行排名,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出现末位总成绩相同情况的,按实践技能测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体检主要检查被检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能否适应招聘岗位要求。体检按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内容,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的要求进行。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具体考察工作按照《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根据考察结果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要求

(一)认真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负其责,严格条件、严格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认真按照本方案的规定组织实施,工作中遇到问题及时报告,不得随意扩大报考范围,不得擅自改变考试聘用程序、条件和标准。

(三)切实增加工作透明度,坚持招聘政策、招聘计划、资格条件、考试成绩、聘用结果公开,对于报名和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等环节的情况,也要采用适当的形式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严格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者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实行公务回避;报考者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任职回避。

此次招聘工作,在市中心医院党委的领导下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市卫健体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社会的监督。

本简章由市中心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驻马店市中心医院0396----2726211

监督电话:驻马店市中心医院纪检监察室 0396----2726678

驻马店市中心医院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