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中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化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8〕4号)、《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招才引智“绿色通道”实施细则〉的通知》(豫人社办〔2022〕 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驻马店市中医院人才需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一、医院简介
驻马店市中医院是一所集医、教、研、康复、养老为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综合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范围覆盖全市九县一区及邻近市县,是河南中医药大学第六临床医学院,拥有“院中院”驻马店市中医院中西医结合脑病医院、驻马店市中医院老年医院、驻马店市康复医院、中西医结合妇产科医院,肩负着河南中医药大学、黄淮学院、南阳理工学院等多所医学院校的教学实习任务。是国家爱婴医院、全省中医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最具特色品牌医院、行风建设先进单位、河南省就业见习师范基地,被河南省卫健委授予“年度群众满意医院”。
二、招聘计划
2022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92名。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22年驻马店市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2)。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因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是从事救死扶伤、护佑生命的医疗工作,需要求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的学历学位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急需短缺专业(岗位表中加*显示)或双一流院校硕士研究生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之后出生)。
7、不限中西医专业的岗位,非中医专业报考人员需具有规培合格证。
8、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驻马店市市直医院在职在编人员、三支一扶专项计划未满服务期限的人员、卫生系统“51111”工程人员、“369人才工程”人员、定向生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hazmd.lss.gov.cn/)、驻马店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网站(http://wjt.zhumadian.gov.cn/)、驻马店市中医院官网(http://www.zmdszyy.com/),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招聘的有关信息及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发布的内容以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zmd.lss.gov.cn/)为准,请注意查询。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要求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社交安全距离,报名现场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流程执行)
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学信网打印)、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以上证件均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网上打印的《驻马店市中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3)1份和正面免冠近期证件照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有工作经历的人员报考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有执业证、规培证的人员报考时需提交执业证、规培合格证。以上原件除身份证现场审核后退回,其余原件需留存人事科备查。
报名起止日期:2022年11月1日8:00- 3日17:30(正常工作时间)
报名地点:驻马店市解放路895号驻马店市中医院西院行政楼人事科办公室
咨询电话:0396-2813330
2、报名资格初审
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驻马店市中医院人事科提出初审意见,医院监督监察室负责复核。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考试考核
(一)实践技能测试
为了更好的了解考生在校期间专业基础知识、政治思想水平、创新能力、操作技能、沟通能力、团结协作精神及执行力等情况,根据考生所报考的岗位,进入相对应的科室进行为期10天的临床实践,由所在科室指定带教老师对考生在实践期的综合表现进行客观、公正、公平的评价。实践结束后由医院组织各科带教老师对考生进行考核评定总结,并由带教老师、科室负责人及主管业务科室对考生进行打分,实践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参加临床实践测试的研究生满10天者,发放生活补贴1000元,未满10天者,视为自动放弃。
参加实践技能的人员名单在驻马店市中医院官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二)面试
面试从自我认知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等方面对考生进行考评。
根据招聘岗位,面试人选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为3:1,达不到3:1比例或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或提高比例。
面试工作按《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要求执行。
面试时,如报名人数未达到3:1比例或因有人缺考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不低于本场录取人员的最低分。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将在驻马店市中医院官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三)总成绩
1、总成绩=实践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实践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按各岗位总成绩进行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主要检查被检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能否适应招聘岗位要求。体检按原人事部、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与历次修订内容,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的要求进行。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况,不再递补。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不再递补。
八、公示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根据考察结果,在此次招聘的信息公布官网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博士研究生、急需短缺专业或双一流院校硕士研究生依据《河南省事业单位招才引智“绿色通道”实施细则》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其他岗位硕士研究生按照编制部门审批办理编制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疫情防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际卫生检疫条例》《国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通告》精神,做好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招聘的组织实施视当时疫情防控形势开展,考生要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十、纪律要求
(一)认真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负其责,严格条件、严格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认真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和本实施简章的规定组织实施,工作中遇到问题及时报告,不得随意扩大报考范围,不得擅自改变考试聘用程序、条件和标准。
(三)切实增加工作透明度,坚持招聘政策、招聘计划、资格条件、考试成绩、聘用结果公开,对于报名和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等环节的情况,也要采用适当的形式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严格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者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实行公务回避;报考者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任职回避。
此次招聘工作,在市中医院党委的领导下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市卫健体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社会的监督。
本实施简章由驻马店市中医院解释,并报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