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河南 > 驻马店

报名入口

2023年河南驻马店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32人方案

发布时间:2023-09-18 13:38:18
2023年驻马店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32名人事代理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化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8〕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驻马店市第二人民医院人员需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计划
 
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2名,办理编外人事代理手续。招聘计划详见《驻马店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人事代理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岗位表其他要求中的“以上”均含本级。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信息发布
 
驻马店人才信息网http://rcjlzx.hrss.zhumadian.gov.cn)、驻马店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https://www.zmdjsbyy.com/)为本次招聘发布信息专用网站,招聘的有关信息及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报考者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由报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证、规培证或规培成绩合格证明,1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驻马店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人事代理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有相关业务工作经历的人员报考时需提交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报名时间:2023年9月18日—9月20日
 
报名地点:驻马店市雪松路东段51号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楼5楼523室。
 
(二)报名资格初审
 
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驻马店市第二人民医院提出初审意见。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现场缴费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现场缴纳考务费。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报考者按每人每科30元缴纳考务费,本次招聘考试1科,30元。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四)准考证领取
 
请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保持通讯工具畅通,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领取地点:驻马店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楼523室人事科。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考试工作由驻马店市第二人民医院组织实施。
 
1.考试内容: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岗位代码1001-1017)考试《卫生基础知识》;行政后勤岗位(岗位代码2001-2005)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参加考试时,应试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
 
2.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驻马店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查阅。
 
(二)面试
 
1.面试方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沟通、应变、信息获得、言语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的能力。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面试时,如报名人数未达到3:1比例或因有人缺考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
 
面试时间、地点将在驻马店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上公布,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2.有关事项
 
参加面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愿放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按各岗位进行排名,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总成绩并列时以笔试成绩排名确定进入下一程序人员。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体检主要检查被检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能否适应招聘岗位要求。体检按原人事部、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与历次修订内容,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的要求进行。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并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新聘用人员办理入职手续,实行合同制管理。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要求
 
此次招聘工作,在市第二人民医院党委的领导下进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市卫健体委、市人才交流中心及社会的监督。在招聘过程中如出现影响公开、公平、公正招聘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纪检监察的有关规定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招聘结果无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方案由驻马店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解释,并报市卫健体委、市人才交流中心备案。
 
咨询电话:0396-3826010
 
监督电话:0396-3826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