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的意见>的通知》(鄂办文〔2020〕35号)、《恩施州关于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恩施州办文〔2020〕33号)、《关于印发<恩施州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专项公开招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20〕11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利川市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专项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利川市所辖街道城市社区的现任党组织书记。
二、招聘计划
利川市都亭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东城街道党群服务中心2024年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专项公开招聘2人。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利川市2024年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专项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能自觉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4.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5.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6.年龄男60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且未享受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
7.在利川市所辖街道连续任职达6年及以上、表现优秀、群众公认、考核合格的在岗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村改社区任职年限可累计计算。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以社区所在街道党工委任用文件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招聘范围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以及曾被依法判处刑罚的人员;
2.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专项招聘采取业绩考核和组织考察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根据州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的招聘工作方案拟定公告,在中国利川网予以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1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市人社局工资和调配股405办公室(公园路13号)。
4.提交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当选并担任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职务经历证明(任职文件)、《利川市2024年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专项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照片处上传近期电子照片,A4双面彩色打印,一式2份)。
注:报名表需交原件,其余资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5.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街道党工委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初审,并在《利川市2024年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专项公开招聘报名表》中“现实表现及街道党工委推荐意见”栏中填写意见并加盖党工委公章;由市委组织部在“市委组织部审批意见”栏中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年龄、任职年限、学历、身份和年度考核结果、表彰奖励等有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组织业绩考核、考察
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人社局会同都亭、东城街道成立考核考察专班,采取业绩考核、深入考察的方式进行,突出对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业务能力的考核考察。
1.考核分数实行百分制,考核内容为近三年社区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占比50%)、街道党工委综合评价(占比30%)、群众满意度评议(占比20%)。另设加分项。
(1)近三年社区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排名前3名的计50分、排名中间的计45分、排名倒数3名的计40分。
(2)街道党工委综合评价由党工委班子成员进行综合评价,全部满意的计30分,有1个基本满意的扣1分,有1个不满意的扣2分。
(3)群众满意度评议邀请社区“尖刀班”成员以及一定数量的辖区“两代表一委员”、业委会成员、下沉党员代表、辖区单位代表及基层群众代表参加,参议人员不少于20人。全部满意的计20分,有1个基本满意的扣1分,有1个不满意的扣2分。
(4)个人获得州委州政府、省级部门以上表彰的,加5分(加分只计1次,不重复计分)。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合格(70-89分)、基本合格(60-69分)、不合格(59分及以下)四个等次。
2.对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社区党组织书记,按照招聘数量1:1的比例开展考察。考察中,按照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要求, 注重听取街道党工委意见,突出对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工作能力、群众公认度的考察。
(四)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考核考察情况,征求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后,将人员名单报市委研究审定拟聘人员。
(五)体检
市人社局及时组织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在符合岗位需要、不影响正常履职、无不良影响的前提下,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商体检机构研究,并征求所在街道党工委意见,可适当放宽。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六)公示和备案
拟招聘人员名单在中国利川网公示7个工作日。若公示结束无异议,将公示和拟聘人员情况报州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七)聘用管理
聘用管理由市委编办、市人社局、街道党工委分别按规定的权限、职责和程序办理。党群服务中心及时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合同中明确岗位等级,按所聘岗位等级执行薪酬待遇。
(八)其他事宜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0718—7282415
市人社局:0718—7285806
中共利川市委组织部 利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