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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北恩施州咸丰县第一中学专项招聘高中教师13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2 09:27:45
2024年咸丰县第一中学专项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恩施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4〕2号)等规定精神, 为做好此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高中教师13名。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咸丰县第一中学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的人员(2024年底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经招聘组织部门、单位审核同意应聘的除外),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届毕业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应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渠道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报名、查询,打印报名表、准考证等,均通过恩施州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enshi.pzhl.net/index.php)进行。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18-8246006。
 
  (二)时间安排
 
  1.报名:2024年3月12日8:30至2024年3月28日17:00。2024年3月28日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
 
  2.网上资格审查:2024年3月12日8:30至2024年3月29日12:00,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三)对应聘人员的特别提醒
 
  1.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
 
  2.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对已选报的岗位不可自主撤回,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补充信息后重新选报该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3.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理性报考。要对照《岗位表》中的“专业等报考资格条件”要求,选择自身条件相符的岗位报考,相应填写报考信息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需要明确的相关问题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起算时间为1月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则应聘该岗位人员应为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除需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则上学历学位、相关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截止为2024年7月31日(2024年底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经招聘组织部门、单位审核同意应聘的除外),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关于岗位所需专业。《岗位表》中列明的岗位所需专业,系招聘单位依据教育部颁布的专业目录(附件2)设定。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但相关院校确有开设,且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应聘人员可以报考。
 
  3.关于资格复审。入围资格复审考生按测试公告要求,须提供本人身份证、高中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等相关材料,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材料、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资料。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还须向招聘单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供相关部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4.关于开考比例(面试入围比例)。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与岗位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按程序报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保留(核减或取消)该岗位。
 
  四、测试
 
  (一)测试内容
 
  按照“干什么、考什么”原则测试相关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内容,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复习资料。
 
  (二)测试方式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数是否达到1:10确定是否增加笔试,即岗位招聘计划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数达不到1:10(不含10)的,直接进入面试;达到1:10(含10)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测试。
 
  2.其余报考人员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测试。
 
  3.直接进行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测试总成绩;采取“笔试+面试”方式测试的,测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
 
  4.同一岗位既有笔试对象,又有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对象的,面试成绩为测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只是确定面试对象依据,不计入总成绩。
 
  5.本次招聘设置最低合格线,测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折算前的笔试、面试单科成绩低于60分的,均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6.具体测试方式依据招聘岗位报考实际情况确定,确定后将与测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可同步组织实施。依据考生测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总成绩相同而导致体检、考察名额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大于1:1时,可结合专业特点依规组织加试,达到加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且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一)体检
 
  1.体检工作由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统一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书面向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在其他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检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复检只进行一次,最终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对象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5.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用人单位可分岗位按测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职位匹配、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考察对象的应聘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用人单位可分岗位按测试总成绩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六、确定拟聘人员
 
  确定拟聘人员应坚持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根据测试、体检、考察结果,由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公示和备案
 
  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咸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feng.gov.cn)和“咸丰人社”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决定是否备案。
 
  拟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正式聘用前应提供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文书或与其他用人单位不存在人事(劳动)关系的承诺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递补及其他特殊情形的处理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报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依据应聘人员测试总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依规依次从候聘人员中等额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出现异议,经查证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拟聘人员主动放弃聘用资格,或拟聘人员经法定程序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
 
  (四)在候聘期内已聘人员依规辞聘或经查实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聘用资格的;
 
  (五)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合理情形。
 
  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测试(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和考察等环节或其他不按要求应聘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九、实行候聘制度
 
  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立候聘人员信息库,对进入面试、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而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排序入库,作为候聘人选,原则上在2024年12月31日以前保留候聘资格。如报考的岗位出现空缺,因工作需要,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同意,书面报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依规依次进行递补。
 
  十、聘用管理
 
  用人单位以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具备聘用资格人员文件为依据,办理人员编制、岗位认定、工资待遇等人事管理手续,并对拟聘人员实行按岗聘用、合同管理。拟聘人选一经聘用,须与聘用单位约定最低5年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招聘单位与新聘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非首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对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并依规备案。对聘用人员的试用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咸丰县人民政府网、“咸丰人社”微信公众号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咸丰县人民政府网和“咸丰人社”微信公众号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测试方式、测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考生要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十二、其他有关事宜
 
  (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现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咸丰县第一中学 0718-6891327
 
  监督举报电话:咸丰县人社局0718-6824424
 
 
 
 
  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