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咸丰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县直单位工作人员结构,促进单位间人员合理流动,经研究,决定为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计划
本次计划选调3人,具体职位及条件见附件1《2022年咸丰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全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不定等次除外);
3、具备拟调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工作能力、专业技能;
4、报考年龄、学历、工作经历等要求以选调单位职位公告为准。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等涉及到时间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31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县内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未满3年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县委管理的科级领导干部;
4、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因违规违纪受到处分,处分期未满或尚在影响期内的;
7、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考生报名及资格审查
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对象由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此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需提交审核的资料包括:《咸丰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佐证资料;近期免冠1寸登记彩色照片3张。报考者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选调资格。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8月1日上午8:30-12:00;地点:咸丰县人社信息(人事考试)中心(咸丰县高乐山镇红旗路11号),联系电话0718-6824424。
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22年8月2日上午8:30-12:00,咸丰县人社信息(人事考试)中心(咸丰县高乐山镇红旗路11号)。
(二)考试
选调人数与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比例不超过1:3时,经选调单位研究同意,可降低比例开考,但最低不得低于1:2。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合并或按比例核减选调计划。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为闭卷考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比40%,面试成绩占比60%。考试全程聘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监督。
1、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的通知为准。
笔试阅卷结束后,将在咸丰县人民政府网以及 “咸丰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笔试成绩。
县电子政务内网管理中心所选调岗位的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理论水平、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县烈士公园管理处所选调岗位的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礼仪知识、讲解常识、咸丰县红色文化知识、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面试
面试由选调单位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岗位适应能力。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参加面试的考生按电话通知的面试时间提前一个小时到达面试地点,出示本人行程码和健康码,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指定的候考室候考。身份证丢失的考生,需提交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经工作人员查验后方可进场。面试开始前15分钟停止入场,考生未按时到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得参加面试。
(三)成绩公示及考察对象确认
面试结束后,将在咸丰县人民政府网以及 “咸丰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以及折算之后的综合成绩。
考察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在咸丰县人民政府网以及 “咸丰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综合成绩低于60分(不含)的不得确定为考察对象。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对象;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确定为考察对象。
(四)组织考察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等额考察的办法。由选调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五)研究确定拟调人员
选调单位根据综合成绩以及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调人员,统一在咸丰县人民政府网以及 “咸丰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研究确定拟调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事业单位人员按新聘岗位确定工资待遇。
四、防疫措施
报考人员须自觉服从招聘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防疫工作。不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