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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恩施州宣恩县人民检察院招聘检察_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1 10:25:50

宣恩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检察、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宣恩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检察辅助人员3名、警务辅助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检察辅助人员主要协助检察官从事案件办理过程中的事务性、技术性、保障性、服务性辅助工作;警务辅助人员主要协助法警从事警务、安保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二)不得报考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有其他不适宜在检察机关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

在宣恩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e.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2日至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宣恩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本人或委托他人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到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须仔细对照《招聘公告》,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不符合《招聘公告》资格条件的,在招聘任一环节均可直接取消其应聘资格。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测试或聘用资格。

4.报考者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宣恩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检察、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1份;

(2)查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原件,并收复印件各1份。

5.资格审查

宣恩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对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测试环节。

四、测试

(一)测试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的测试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笔试,根据招聘人数与参加笔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参加笔试人员不足上述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

笔试、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考生的测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考生测试总成绩(须不低于60分)按照1:1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二)测试内容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试者具备的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长2小时,笔试满分100分。

2.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反应能力、解决处理问题能力和实践应用能力。面试试题4道,面试时长15分钟,面试满分100分。

(三)测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将通过宣恩县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并注意保持电话畅通。

(四)成绩公布

考生测试成绩在宣恩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不接受电话查询。

五、体检

(一)根据岗位计划数和测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优先)。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生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合格后放弃考察资格的,空缺岗位可以按同一岗位报考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宣恩县人民检察院对考察合格对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考生须按要求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未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依规可延迟体检的,按医嘱实施体检,体检结果合格的,按程序依规实施下一招聘环节。体检费用由受检考生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复检,复检应在一个月内完成,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宣恩县人民检察院具体负责,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七、聘用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经宣恩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集体研究决定是否聘用后,采取劳务派遣形式,由宣恩县福瑞保安公司依法与拟聘对象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

试用期不合格或者2023年度内正式聘用人员出现离岗情形的,以所在岗位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八、福利待遇

正式聘用人员享受缴纳职工养老、城镇职工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从工资中代扣代缴,享受带薪年休假和年终考核绩效奖金。工资参照湖北省司法体制和社会治理改革专项领导小组会议讨论通过的全省法院、检察院雇员制司法辅助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联系方式:15502799888 0718-5822239 宣恩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宣恩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3月21日

宣恩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检察、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宣恩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检察、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