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湖北 > 恩施

报名入口

2023年湖北恩施市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27 12:05:58

恩施市2023年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专项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的意见>的通知》(鄂办文〔2020〕35号)、《恩施州关于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恩施州办文〔2020〕33号)、《关于印发<恩施州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专项公开招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20〕11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恩施市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恩市办文〔2021〕1号)精神,根据《恩施市2023年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公开招聘实施方案》,现就我市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专项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恩施市所辖街道城市社区的现任党组织书记。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2023年恩施市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详见《恩施市2023年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专项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能自觉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4.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5.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6.年龄男60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且未享受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7.在恩施市所辖社区连续任职达6年及以上、表现优秀、群众公认、考核合格的在岗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村改社区任职年限可累计计算),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26日,以社区所在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任用文件为准;

8.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招聘范围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以及曾被依法判处刑罚的人员;

2.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根据州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的招聘工作方案拟定公告,在中国硒都网(https://www.hbenshi.com.cn/)予以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7月26日至7月28日下午17:30。

3.报名地点: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和人才流动调配股(松树坪还建小区2栋211办公室)。

4.提交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当选并担任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职务经历证明(任职文件)、征信报告、《恩施市2023年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专项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

注:除资格报名表要交原件外,以上其余资料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5.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街道党工委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初审,并在《恩施市2023年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专项公开招聘报名表》中“现实表现及街道党工委推荐意见”栏中填写“同意推荐”或者“不同意推荐”意见并加盖党工委公章;由市委组织部在“市委组织部审批意见”栏中填写审批意见并加盖公章。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年龄、任职年限、学历、身份和年度考核结果、表彰奖励等有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注:《恩施市2023年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专项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照片处上传近期电子照片,A4双面彩色打印。

(三)业绩考核

业绩考核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组成考核组对考生进行考评,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业绩考核采取个人述职、工作考评、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抽查资料、实地查看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分数实行百分制,考核内容由近三年社区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占比50%)、街道党工委综合评价(占比30%)、群众满意度评议(占比20%)、加分项组成。考核组对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个人工作业绩考核、获得的荣誉等进行量化打分;街道党工委综合评价由党工委班子成员进行综合评价;群众满意度评议邀请本社区“两代表一委员”、业委会成员、下沉党员代表、辖区单位代表及基层群众代表等进行综合评价,参加评议人员不少于50人。

在业绩考核中,考核最终得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街道党工委综合评价或群众满意度评议获得合格以下得票占有效得票一半(不含)以上,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四)测试

1.业绩考核通过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1:1(含1),直接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2.业绩考核通过人数超过招聘计划1:1(不含1),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测试,笔试、面试成绩及测试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其计算公式为:测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测试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按照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1)笔试。按照“干什么、考什么”原则测试相关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内容,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复习资料。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低于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从社区岗位知识储备运用,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基本素质,综合测评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处理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能力。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低于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组织考察

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组建考察组,按照招聘数量1:1的比例开展考察。考察中,按照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要求,注重听取街道党工委意见,突出对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工作能力、群众公认度的考察。

(六)体检

市人社局及时组织考察合格对象到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七)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考核、测试、考察、体检情况,征求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将人员名单报市委研究审定后,确定拟聘人员。

(八)公示和备案

对拟聘人员在中国硒都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将公示和拟聘人员情况报州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九)聘用管理

由市委编办、市人社局、街道党工委分别按规定的权限、职责和程序办理,将其聘用在现工作社区所在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及时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薪酬待遇。

五、招聘工作纪律

严格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规定,严肃招聘工作纪律。招聘工作中,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对相关责任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追责;情节严重的,交由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应聘人员违纪违规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 0718-8211785

市人社局 0718-8417978

附件1:恩施市2023年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专项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恩施市2023年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专项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中共恩施市委组织部   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