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公告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促进202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相关部署,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面向2023年高校毕业生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民政函〔2023〕90号)和《中共建始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党建引领城市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要求,为满足城市社区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社区工作者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建始县拟招聘一批业州镇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7人,其中:
A岗5人(仅限2023年大专及以上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
B岗2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社区事业、热心服务群众,乐于奉献,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3.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使用;
4.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5.户籍要求:具有建始县户籍(以户口簿为准),因高校录取将原建始县户籍迁移外地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6.年龄及学历要求:45周岁及以下(1978年8月3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7.报名人员承诺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2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各类财政供养人员;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学生;
3.除业州镇外的现任村(社区)“两委”干部不得报考;
4.违反法律法规,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5.违反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正在被审查调查(侦查)的;
6.受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的;
7.受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的;
8.被列入司法机关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并处于记录期的;
9.参与邪教、非法宗教组织及其活动,无正当理由组织或参与过信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10.涉黑涉恶的,或者利用宗族势力甚至黑恶势力等妨碍社会事务的;
11.有吸毒史的;
12.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加分条件
凡具备报考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笔试成绩中予以加分:
持有初级社工资格证的加1分,持有中级社工资格证的加2分,持有高级社工资格证的加3分。
以本人的最高加分项计分。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7日至8月8日。
2.报名地点:建始县业州镇人民政府二楼组织办,联系人:李艳,联系电话:0718-3232701。
3.报名所需资料
(1)报名登记表1份,电子版发送至45452155@qq.com;
(2)1寸登记照2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查询后自行下载及打印,并确认打印的报告在有效期内),党校学历的需提供党校正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已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务合同的,须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聘用后与原单位解除劳务合同;业州镇现任村(社区)“两委”成员报名考试的,由业州镇党委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6)符合加分条件的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
报名人员数量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1∶3的,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民政局、业州镇人民政府会议商定,招聘岗位是否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
(三)领取准考证
领取时间:2023年8月14日
领取地点:建始县业州镇人民政府组织办
(四)组织笔试
1.笔试内容:居民自治相关法律法规、社区治理政策、社区工作实务、公共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能力,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2.笔试时间:2023年8月15日9:0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当天,应聘人员应携带黑色中性笔等必要的考试用具,于当天上午8:30前持本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开考前10分钟,未到达指定考场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5.笔试最低合格线。笔试实行最低合格线控制制度,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民政局、业州镇人民政府在考后根据题本难易程度、考生成绩分布、岗位竞争等情况划定。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具体合格线另行公告通知。
(五)面试资格复审及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象,复审合格的对象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数量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1∶3的,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民政局、业州镇人民政府会议商定,招聘岗位是否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进入面试人员将纳入储备计划,储备有效期1年。因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辞职等原因造成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缺额的,由储备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核、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聘用。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2.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见面试公告。
(六)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由笔试总成绩加面试总成绩组成,计算公式为: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将在“建始网”予以公布。
(七)考核及体检
1.考核
考核采取征求所在村(社区)党组织、纪检、公安、综治信访、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一票否决”意见的方式开展。通过考核的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
体检具体时间及地点以电话通知或公告为准。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八)拟聘用人员公示、招聘审批及签订劳动合同
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在建始网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县民政局审核备案,签订聘用合同及最低服务年限承诺书,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社区专职工作者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为不合格的,按程序予以解聘。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四、相关要求
1.建始网为本次招聘的指定官方消息发布平台。由人社部门将有关公告向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推送。
2.考场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自觉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的安排。
3.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或在考试、体检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
4.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无备考交流QQ群和微信群,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本次招聘咨询电话: 0718-3232701。
中共建始县委组织部
建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建始县民政局
建始县业州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