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恩施市卫生健康局基层医疗机构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按照《省卫生健康委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万名大学生乡村医生配备”工作的通知》(鄂卫通〔2023〕39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恩施市卫生健康局面向2023届湖北高校医学专业毕业生组织开展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此次,恩施市卫生健康局共发布招聘岗位19个。具体单位、岗位条件详见《湖北省恩施市卫生健康局基层医疗机构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仅限2023届湖北高校医学专业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及相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全日制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8月8日--2023年8月11日(8月11日下午5:00截止)。仅限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3:30-17:00,其他时间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和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加入指定的QQ群(或微信群)。
(三)报名地址:恩施市卫生健康局基妇股516室(金龙大道青树林规划二路)。
(四)报名所需资料
1.《湖北省恩施市卫生健康局基层医疗机构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简历、身份证、大学各阶段的毕业证与学位证(大专毕业生不提供学位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1套复印件(按上述顺序整理装订);有执医证、规培证(或规培合格证明)的同时提供;有国外、境外留学经历的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五)对应聘人员的特别提醒
1.本次招聘对象不含各类在职大学学历、专套本、中专起点、成教、电大、自考等学历,以及中职、高职对口的高考毕业生。
2.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主动告知报考单位,避免错失聘用机会。
四、招聘方式
1.本次公开招聘,主要采取市域统招的方式,应聘人员“志愿到市、不到具体单位”。按照“统一规范、统一选岗”原则,由恩施市卫生健康局统一发布招聘岗位,同步组织实施招聘测试,最后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统一组织选岗。
2.测试以笔试方式进行,成绩实行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测试内容按照“干什么、考什么”原则测试相关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综合素质等方面的内容,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复习资料。
3.测试时间和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依据考生测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成绩相同而导致体检、考察名额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大于1:1时,可结合专业特点依规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标准。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3.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经用人单位和主管局同意后从同一招聘岗位按测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二)考察
1.体检合格考生选岗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考察。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职位匹配、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考察对象的应聘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经用人单位和主管局同意后按测试成绩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六、公示
1.根据测试、体检、考察结果,由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在中国硒都网(https://www.hbenshi.com.cn/)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用人单位可以约定最长不超过2个月的试用期。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2.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15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经用人单位和主管局同意后按测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招聘相关信息在中国硒都网(https://www.hbenshi.com.cn/) 发布。政策咨询电话:0718-8262125。
附件1:湖北省恩施市卫生健康局基层医疗机构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湖北省恩施市卫生健康局基层医疗机构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docx
恩施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