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2023年度第二次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县委编办下达的公开选调用编计划,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4名工作人员到有关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及范围
(一)选调计划
县纪委监委信息中心1名、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1名、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1名、县粮食事务服务中心1名。
(二)选调范围
选调范围详细见附件1《鹤峰县2023年度第二次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近2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7.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或服务基层未满规定的服务年限的,以及对交流调动有其它限制性规定的(参加工作满5年,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31日);
4.近三年内主动放弃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录用资格的;
5.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有吸毒史或组织、参与贩卖毒品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条件
详细见附件1《鹤峰县2023年度第二次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选调形式及考试内容
此次选调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公开选调职位任职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同一岗位如笔试成绩相同,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如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均相同者,采用加试的方式(另行制定)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此次笔试设最低合格线,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均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四、体检及考核
根据应试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组织考生到县中心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对体检合格者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和相关用人单位共同组织考核,主要是考察应试者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出现考核不合格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报名要求及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6日(8:30—12:00、14:30—17:30)。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录调股(县人社局616室,电话:5281229)。
3.报考人员需提供的材料:①《鹤峰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②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③同底小2寸彩色照片2张。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七、选调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择优选调,对拟选调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办理调配手续。
附件:鹤峰县2023年度第二次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鹤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