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拓宽退役军人就业渠道,吸纳优秀退役军人为我县教育事业贡献力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省委机构编制委员办公室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面向优秀退役军人开展专项招聘教师试点工作的通知》(鄂退役军人发〔2023〕31号)等文件精神,拟面向全省优秀退役军人开展专项公开招聘中学教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
湖北省户籍或从湖北省应征入伍或退役后登记地在湖北省的退役军人,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来凤县2023年度面向优秀退役军人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见岗位计划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的人员(2023年底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经招聘组织部门、单位审核同意应聘的除外),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应聘;
2.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18日17:30。
(二)网上报名
通过电子邮箱报名,将报名所需资料扫描件打包并用姓名+电话号码命名发送至网上报名电子邮箱191930312@qq.com。(县教育局教师发展中心)
(三)报名所需资料
1.《来凤县2023年度面向优秀退役军人专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来凤县2023年度面向优秀退役军人专项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认定表》(附件3)
3.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在编正式工作人员报考,需上传相关部门(单位)同意报考书面意见。
(四)对应聘人员的特别提醒
应聘人员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切勿反复多次发送报名邮件。凡发送两次及以上的报名邮件的,工作人员将随机调取其中一次邮件作为报名依据,因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报名时间以工作人员收到邮件时间为准,超过时间的,不再接受报名。
四、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名后,资格审查由来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并通过邮箱回复是否报名成功。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可撤销或变更报名信息。报名结束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将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的户籍地、入伍地、退役登记地等情况进行审查,审查不通过的,不可进入笔试环节。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通过伪造、涂改报名材料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而影响报名审核结果,或涉及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未收到审核结果反馈的应聘人员应于2023年10月19日下午17:30前主动与工作人员联系,以免错失机会。
五、测试
按照“干什么、考什么”原则测试相关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内容,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复习资料。
(一)笔试
1.笔试时间:10月21日(周六)上午9:00-11:00。
2.领取笔试准考证:10月20日8:30至17:30,带本人身份证和两张一寸免冠证件照到来凤县教育局二楼教师发展中心领取准考证。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结束后,成绩在来凤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laifeng.gov.cn/)招考录用板块发布。
5.笔试开考比例规定: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人数和报考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对报考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开考比例可放宽至1:2。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仍然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由来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州人社局同意,可保留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二)面试
1.面试资格复审:由来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根据笔试成绩原则上从高到低按1:3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如遇最后一名笔试分数相同时,一并列为资格复审对象;对放宽至1:2比例开考的岗位,未达到面试入围比例的考生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均直接进入资格复审。通过面试资格复审后,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不到1:2比例开考的,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由来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州人社局同意,可保留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在编正式工作人员报考,需提供相关部门(单位)同意报考书面意见原件。凡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全或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在来凤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另行公告。
3.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离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试照常进行。考生达到面试公告中规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测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全县统一划定笔试和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和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测试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按照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总成绩相同而导致体检名额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大于1:1时,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环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结合专业特点依规发布公告后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且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进入体检程序。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和考察可同步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来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书面向来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复检申请,由来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其在另一家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复检一次,复查结果仍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复检自应聘人员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进行,可通过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方式,全方位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等。并由考察组作出考察结论。
七、拟聘人员公示、备案
确定拟聘人员应坚持公平、竞争、择优原则,由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并将备案材料书面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来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来确定拟聘人员。
来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对备案材料审查的基础上,对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来凤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laifeng.gov.cn/)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决定是否备案。
非首次就业人员在聘用单位正式聘用前应提供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文书或不存在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人事(劳动)关系的承诺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递补及其他特殊情形的处理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书面申请报来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依据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依次等额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出现异议,经查证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拟聘人员主动放弃聘用资格,或拟聘人员经法定程序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四)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合理情形。
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测试(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等环节或其他不按要求应聘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九、 实行候聘制度
县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建立候聘人员信息库,进入面试、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而未被聘用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排序入库,作为候聘人选,原则上在2023年12月31日以前保留候聘资格。如岗位出现空缺,招聘单位因工作需要决定补聘人员时,报县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以从高分到低分依规递补。
十、聘用管理
(一)以来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具备聘用资格人员文件为依据,办理人员编制、岗位认定、工资待遇、聘用合同签订等人事聘用手续。并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二)招聘单位与新聘用人员订立期限不低于3年的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新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服务期的承诺协议。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首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对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并报来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聘用人员的试用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一)来凤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laifeng.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发布、资格审查、测试时间、地点、测试成绩、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二)招聘过程中,特别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期间,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报名时,考生应认真阅读公告相关要求,仔细核对报考的岗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照片、联系方式、入伍退役经历、资格审查结果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和聘用机会。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现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来凤县人社局:0718-6287831
来凤县教育局:0718-6272872
来凤县退役军人事务局:0718-6278909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