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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北鄂州市事业单位招聘29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19 16:20:48
  鄂州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满足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鄂人社函〔2024〕14号)、《鄂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州人社发〔2016〕5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2024年鄂州市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9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鄂州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对象、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除有政策依据的相关群体外,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
 
  (二)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三)对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鄂州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单位咨询方式一览表》(附件2)。
 
  三、报名
 
  (一)报名渠道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初审、查询、缴费等,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s://rst.hubei.gov.cn/hbrsksw/)进行。
 
  (二)时间安排
 
  1.注册:2024年2月19日9:00至2月27日15:00,报考人员注册,接受个人基本信息认证。2月27日15:00,注册窗口准时关闭。在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中已成功注册为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用户的人员,无需重新注册,但可以更新相关信息。
 
  2.报名:2024年2月21日9:00至2月27日17:00,注册成功人员选报岗位,填写报考信息,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每人限报1个岗位。2月21日至2月26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每天发布一次报名数据(https://rsj.ezhou.gov.cn/tzgg/),供报考人员参考。2月27日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
 
  3.资格审查:2024年2月21日9:00--2月28日9: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4.缴费确认:2024年2月28日9:00--3月1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2月28日9:00--2月29日24:00,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在按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相关要求申请减免。
 
  5.岗位调整和改报:缴费确认环节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提出调整申请,报市人社局批准后,通过市人社局官网公布岗位调整情况。已报名确认及缴费但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接到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通知后,可于3月6日12:00前改报其他岗位。期间相关报考人员因条件不符未成功改报其他岗位,以及无法正常联系或接到通知后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利,退还已缴费用。
 
  6.打印准考证:2024年3月26日9:00--3月30日9:00,已确认报名缴费成功的人员自行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报名注意事项
 
  详见《鄂州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3,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科目、地点
 
  1.时间: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上午
 
  2.科目: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类别和内容
 
  1.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分类设考。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综合应用能力科目分为小学教师岗位(D1)和中学教师岗位(D2)两个子类。
 
  2.考试内容参见湖北省人社厅官网的“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专栏的《考试大纲》。
 
  (三)开考比例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开考。涉及降低开考比例的,按降低后的比例执行。
 
  (四)笔试成绩
 
  根据相关规定和招聘岗位、考生成绩等分布情况,由市人社局统一划定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并予以公布。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成绩通过市人社局官网公布,具体查询见该网站有关公告。
 
  五、面试
 
  面试人员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每人缴纳面试考试费50元。
 
  (一)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
 
  (二)根据《岗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单位及其提主管部门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调整申请,报市人社局批准后,通过市人社局官网公布调整情况。
 
  (三)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面试入围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面试前市人社局官网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五)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除招聘单位另有要求外,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公告将明确,对于入围面试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另行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计入考生总成绩。涉及在面试环节开展专业测试的,应在面试公告中明确专业测试的成绩占比。
 
  (二)计分方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上述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各项目市级主管部门资格审核合格(其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由市人社局汇总并按程序公示人员名单,对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 [(《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卷面得分)÷3+5]×40%。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3月5日9:00至3月7日17:00期间提出申请。申请方法、相关要求及加分申请表详见《鄂州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考试加分事项说明》(附件4)。
 
  (四)排名办法。考试排名按岗位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请考生仔细阅读《报考指南》。
 
  七、体检、签订诚信承诺书、考察
 
  按招聘岗位,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公务员局关于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10号)规定执行。
 
  2.招聘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补做体检合格,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合格,不予聘用。
 
  4.体检费由考生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5.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6.体检合格的自动进入考察阶段。
 
  (二)签订诚信承诺书
 
  进入体检的考生,须签订《鄂州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5)。签订承诺书后,无正当理由擅自放弃考察资格,导致社会公共资源浪费、影响单位选人用人的,按规定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5年内不得报考鄂州市事业单位。
 
  (三)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根据岗位需要,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是否递补,确需递补的,书面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可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生成绩、体检、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报告并报市人社局。市人社局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市人社局官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是否递补,确需递补的,书面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可递补。
 
  本次招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对违纪违规处理
 
  公开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7-60358455。
 
  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
 
  报名注意事项详见《鄂州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3)
 
  招聘公告、公示及相关信息请关注市人社局官网。
 
 
 
 
 
 
  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