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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北鄂州市赴高校专项招聘高中教师49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4 14:52:39
  鄂州市2024年赴高校专项招聘高中教师公告
 
  为吸引和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投身鄂州教育事业,进一步优化我市高中教师队伍结构,组织部分学校赴高校专项招聘49名高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人数详见《鄂州市2024年赴高校专项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1、鄂州高中本次招聘对象为“双一流”高校(原“985”、“211”学校、科研院所)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限师范类专业)。
 
  以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研究生报考的,本科段须为师范类专业,或研究生段须为学科教学专业。
 
  2、市第二中学、市第四中学、鄂州中专、葛店高中、鄂城区泽林高中、鄂城区秋林高中本次招聘对象为“双一流”高校(原“985”、“211”学校、科研院所)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限师范类专业)或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师范专业毕业生。以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研究生报考的,本科段须为师范类专业,或研究生段须为学科教学专业。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责任感强,乐于奉献;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
 
  《鄂州市2024年赴高校专项招聘高中教师公告》通过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ezhou.gov.cn/)、鄂州市教育局网(http://jyj.ezhou.gov.cn/)面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招聘会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应聘者可下载填写《鄂州市2024年赴高校专项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携带相关应聘材料在高校招聘会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分别在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大学、湖北第二师范学院设置现场报名点。
 
  (1)湖北大学报名点。报名时间:2024年4月28日8:30-12:00,14:30-17:00;地点:湖北大学学生发展与就业指导中心星火厅。
 
  (2)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报名点。报名时间:2024年4月29日8:30-12:00,14:30-17:00;地点:湖北第二师范学院行政楼招就大厅。
 
  (3)华中师范大学报名点。报名时间:2024年4月30日8:30-12:00,14:30-17:00;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就业处B111大厅。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得在本次招聘中其他岗位重复报名。
 
  (2)应聘人员应根据岗位条件,提供以下资料(证件类的同时提供复印件):①自行下载填报的《报名表》一式2份(见附件2),近期免冠两寸登记照片3张;②承诺书(见附件3);③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④学生证或证明学生身份的有效证件;⑤各类荣誉证书;⑥学业成绩表(加盖学院公章);⑦就业协议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现场审查。
 
  (1)《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则应聘人员应为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2)应聘人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2024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人员,一般不作为2024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岗位表》中列明的岗位所需专业,系招聘单位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科、研究生等专业目录设定。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但相关院校确有开设,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表》中有关单位所列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应聘人员可以报考,并在报名表中进行备注说明。
 
  (4)报名所需其他各类证件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先面谈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1.面谈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当天凭用人单位通知书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谈。各用人单位组织考生面谈。面谈分考生自我介绍和考官提问两个环节进行。面谈考官3人,设主考官1人,考官选派由鄂州市教育局统筹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面谈满分为100分,时间不超过10分钟,考生面谈成绩在80分及以上可进入面试环节,报鄂州市教育局审核,经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确定参加面试入围人选。
 
  2.关于面试比例的界定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招聘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上述规定比例的,经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同意,报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3.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在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鄂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面试采取无生讲课的方式进行,备课时间为30分钟,讲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关于成绩计算
 
  (1)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面谈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四舍五入”后考生成绩相同,则按“四舍五入”前实际成绩排序)。
 
  (2)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应加试笔试,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
 
  5.关于最低合格线
 
  面试设置最低合格线。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时出现考生缺考、弃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对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造成空缺须递补的,考生须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四)签订就业协议
 
  各岗位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实际招聘人数确定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不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空缺,可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并在鄂州市教育局网站、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1.体检工作由鄂州市教育局组织(含心理测试)。
 
  2.体检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公务员局关于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10号)规定执行。
 
  3.招聘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鄂州市教育局研究同意,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5.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6.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由此造成的空缺依次递补。
 
  7.体检合格的自动进入考察阶段。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鄂州市教育局和各招聘学校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具体时间由招聘学校通知。
 
  考生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考察人员,也可根据应聘人员整体情况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者核减招聘计划数。
 
  (七)公示及聘用
 
  1.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鄂州市教育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间若因考生放弃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15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5.此次招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6.本次公开招聘设置5年最低服务期,聘用人员上岗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期限、违约责任和有关要求。对进入体检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聘用到岗后不履行最低服务期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五、其他事项
 
  (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本次招聘全程,任何环节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四)请报考考生注意及时关注相关网站招考信息。
 
  六、本公告由鄂州市教育局和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7-60281901
 
 
 
 
  鄂州市教育局            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