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浠水一中赴高校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才聚荆楚·梦圆黄冈”计划,促进高校毕业生来黄留黄就业创业决策部署,满足我县教育教学多元化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人才队伍,服务教育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鄂发﹝2018﹞23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3月11日核准备案,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县人社局”)、浠水县教育局(下称“县教育局”)组织浠水县第一中学(下称“浠水一中”)赴高校,采取“校园招聘”方式面向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专项公开招聘教师1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岗位及条件
本次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4年浠水一中赴高校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资格条件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于2024年3月22日通过浠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shui.gov.cn/)、浠水人社微信公众号(gh_9be5872bb580)面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实行“现场报名、现场审核、现场考试、择优聘用”。
2.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守诚信报考。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3.现场报名安排:分别在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大学设置现场报名点。招聘专班分别于2024年4月12日、2024年4月13日赴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大学组织现场报名,其他高校毕业生当日可到该校参加现场报名。
(1)华中师范大学报名点。报名时间:2024年4月12日8:30--11:30,14:00--17:00;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就业处B110室。
(2)湖北大学报名点。报名时间:2024年4月13日8:30--11:30,14:00--17:00;地点:湖北大学逸夫人文楼学生发展与就业指导中心星火厅。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提交材料
报名人员统一在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根据岗位条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按序装订好,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
(1)《2024年浠水一中赴高校专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三份(附件2,考生自行下载填报),一寸同底免冠登记照3张;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加盖学校有关部门公章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学历学位证书(2024届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证明材料);
(5)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或持有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毕业高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
(6)《2024年浠水一中赴高校专项公开招聘教师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以下简称“诚信承诺书”)
2.资格审查工作要求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浠水一中及其主管部门县教育局共同负责,现场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1)关于年龄。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1日(如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关于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关于学历、学位。原则上,应聘人员应当以本人最高学历报考相关岗位;以本人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拥有学历高于报考要求的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
(4)关于教师资格证。对已持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或毕业高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可以报名,但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逾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5)关于岗位所需专业。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附件1《岗位表》。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4)进行拟定。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若招聘单位同意,可以报考。
(6)所有应聘人员均须签订诚信承诺书。
(四)考试
根据现场资格审查情况在湖北大学逸夫人文楼外国语学院组织考试,考试时间:2024年4月14日(星期日)。
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参加考试。
1.考试内容和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10的岗位,须加试笔试筛选。面试采取说课或讲课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运用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原理组织课程实施、实现教学目标,以及运用教学语言、教学方法和教学资源等学科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质能力,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说课或讲课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考生须4月14日上午7:50前,到考点湖北大学指定候考室集中;7:55候考室监考员开始点名,宣布面试纪律及考生守则;8:10候考室监考员开始组织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8:30未到候考室考生视同放弃面试资格;8:30考生进备课室备课;9:00考生开始面试(说课或讲课)。
对于须笔试筛选的岗位,先进行笔试筛选,再进行面试。
2.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10的岗位须加试笔试,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入围面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申请,县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
3.最低合格线。笔试、面试均设置最低合格线。加试笔试的按卷面满分的40%划定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弃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对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岗位,面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4.考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不计入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四舍五入”后考生成绩相同,则按“四舍五入”前实际成绩排序)。
报考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时,若进行了笔试筛选,笔试筛选成绩较高者,排名靠前;未进行笔试筛选,则加试一场笔试,笔试成绩较高者,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
(五)签订就业协议
所有应聘人员按照考试成绩统一排名,根据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数,并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名单,浠水一中将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该岗位;如考生在签订《就业协议书》后,因个人原因放弃岗位,将被追究相应违约责任。空缺岗位按考试成绩高低排名依次递补。
(六)体检、考察
签订就业协议人员确定为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选。
1.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考生总成绩高低排名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2.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教育局和招聘单位浠水一中负责。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岗位匹配、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考生总成绩高低排名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七)公示
用人单位浠水一中根据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县教育局审核后,报县人社局审定,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县教育局一并将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花名册、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考察、体检、公示结果等报县人社局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经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后,由县教育局、浠水一中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和编制实名制登记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设置3年最低服务期,聘用人员上岗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期限、违约责任和有关要求。对进入体检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聘用到岗后不履行最低服务期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新聘用人员首次聘期为三年,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浠水一中可根据需要按考生总成绩高低排名依次递补。
2024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7月31日前未能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宜
(一)本《招聘公告》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1《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浠水一中负责解释。
(二)公开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后,聘用人员违背诚信报考原则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四)未尽事宜以及考试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按《黄冈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规程》(2020年版)的规定执行,或者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研究决定并公告。
报名咨询电话:浠水一中办公室 0713-4240353
县教育局人事股 0713-4269852
0713-4269056
0713-4269832
县人社局事业股 0713-4253388
监督举报电话:县纪委监委派出第六纪检监察组 0713-4269817
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浠水县教育局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