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才聚荆楚·梦圆黄冈”计划,满足我市事业单位对高层次人才的迫切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经黄冈市人社局核准备案,现将麻城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引进对象、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引进对象。国内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或国外知名高校同等学历人员。
(二)招聘引进数量、方式。计划招聘引进27名高层次人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麻城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下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麻城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政策待遇
(一)发放生活津贴。公开招聘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按规定连续5年分别给予每人每年最高5万元、1万元生活津贴。
(二)试用期满享受相应待遇。对公开招聘的研究生,首次就业的试用期一年,非首次就业的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可分别享受专业技术八级、十一级工资待遇;在管理岗位工作的,可分别享受管理职员七级、八级工资待遇。
(三)住房保障。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或公租房。
(四)优先安排子女入学和家属就业。公开招聘的博士研究生,其子女在麻城市接受义务教育,不受户籍限制,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优先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配偶可采取调动、推荐安置等多种途径予以妥善安排。
四、公告及报名
(一)发布公告
《麻城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于2024年5月13日通过麻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acheng.gov.cn/)、“麻城人社”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5月27日8:00至5月29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和提示填写《麻城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麻城市2024年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身份证扫描件、毕业证扫描件、学位证扫描件,提交到指定报名邮箱确认即可。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报名信息资料,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应准确、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报名和考试时必须使用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大小300KB以下)。
(3)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务必真实准确,电话号码请不要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三)资格审查
1.网上资格审查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公开招聘资格。
2.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在中共麻城市委组织部、麻城市人社局(下称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指定专人承担。报名开始后,要实时关注报名情况并及时审查,审查过程中应坚持审查标准的一致性,把握好岗位条件要求与报考人员资格的关联性。对于考生需要提供的信息应一次性告知,尽量一次性审查。
3.对填报信息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人员,要及时予以退回并注明具体理由,或要求报考人员补充信息后重新选报。报考人员对已选报的岗位不可自主撤回,被招聘单位退回后才能重新选报该岗位或其他岗位,要避免因招聘单位审查延误造成报考人员利益受损。
4.资格审查中的注意事项
(1)相关时间节点的确定
①年龄计算的起始时间以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准。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5月13日,《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以某年5月13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8年5月13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②关于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聘)用。
③关于岗位所需其他资格证的取得时间。教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相关资格证须在2024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具体时间以证书上填写的时间为准。
(2)关于岗位所需专业
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照教育部研究生专业目录拟定。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可以报考。
(四)报名确认及缴费
1.招聘单位审查资格期间,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2. 5月27日9:00至 5月30 日17:30,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扫码本公告附件4上的缴费二维码,网上缴纳考试费用50元,方为报名成功,确认取得考试资格。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准考证领取。
报名结束后,需加试笔试的岗位,笔试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所有岗位面试前统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发放准考证。
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资料:网上下载填写打印的《麻城市2024年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考的,须经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和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自报名之日起,随时关注。
五、测试
1.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体现竞争择优的原则,各岗位原则上按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申请,麻城市委组织部、麻城市人社局批准,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等于或超过1:10的岗位,加试笔试,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测试人员。测试(含加试笔试、面试等)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2.发布测试公告。根据资格审查及笔试筛选情况,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公告在面试开考前至少5天在麻城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macheng.gov.cn/)、“麻城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弃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
3.测试内容及方式。测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加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笔试内容按照《事业单位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综合管理类(A类)设置,闭卷考试,满分100分,时间90分钟。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等形式进行。
4.最低合格线控制制度。测试(包括笔试、面试)均设置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由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在考后根据题本难易程度、考生成绩分布、岗位竞争等情况划定;面试合格线在考前划定,面试满分100分,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对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引进人数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5.计分办法。免笔试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即为考生综合成绩。加试笔试岗位的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四舍五入”后考生成绩相同,则按“四舍五入”前实际成绩排序)。
6.成绩相同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参加了笔试的,笔试成绩高者排名靠前;未参加笔试的,或笔试、面试成绩均并列的,组织加试。
六、体检、考察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含心理测试,下同)、考察人选。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2.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七、公示
1.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审定,在麻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麻城人社”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报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和岗位条件审核备案。
2.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1. 经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各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上岗前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期限、违约责任和有关要求。对进入体检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聘用到岗后不履行最低服务期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2.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九、其他事项
1.招聘公告由招聘工作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未尽事宜以及考试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按《黄冈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规程》(2020年版)的规定执行,或者由招聘工作主管部门研究决定并公告。
附件4:
缴费二维码
中共麻城市委组织部
麻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