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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北省黄梅戏剧院招聘演职人员3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3 13:31:07
  湖北省黄梅戏剧院2024年第二批专项公开招聘演职人员公告
 
  为推进黄梅戏传承与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黄冈市文化和旅游局(下称“市文旅局”)组织湖北省黄梅戏剧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演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大中专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为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8个岗位计划招聘30人。其中,黄梅戏女演员17名、黄梅戏男演员7名、唢呐演奏员1名、琶琵演奏员1名、高胡演奏员1名、扬琴演奏员1名、司鼓演奏员1名、大锣演奏员1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详见《湖北省黄梅戏剧院2024年第二批专项公开招聘演职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在读学生;
 
  (3)已与其他院团签订定向委培协议的应届毕业生;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发布公告
 
  《公告》(含《岗位表》)通过市人社局官方网站(http://rsj.hg.gov.cn/)、市文旅局官方网站(http://wlj.hg.gov.cn/)、省黄梅戏剧院官方网站(http://www.hbshmx.cn/)面向社会发布。
 
  特别提醒:本次招聘考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相关信息均通过市文旅局官方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该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根据网上公布的信息,下载填写《湖北省黄梅戏剧院2024年第二批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下称《报名表》,打印一式两份),连同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及2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红底)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4年9月25日至9月30日(工作日),共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三)报名地点:湖北省黄梅戏剧院四楼政工科(地址: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黄州大道97号黄梅戏大剧院9号门)。
 
  (四)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应准确、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并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1.关于年龄截止时间。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20日(即公告发布之日,如年龄要求25周岁及以下,即为1998年9月20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关于毕业证证书取得时间。考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证书。
 
  3.关于岗位所需专业。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专业目录进行拟定。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用人单位研究,主管部门同意,可以报考。专业以学历证书上记载的名称为准;以没有学历证书的双学位所学专业报考的,专业以双学位证书上记载的所学专业名称为准,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求把握。
 
  六、考试
 
  本次专项招聘考试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为保证招录考生质量,达到竞争择优和优中选优的目的,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若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超过1:8比例,则组织加试笔试筛选,笔试成绩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调整申请,报市人社局核准,通过市文旅局官网公布调整情况。
 
  (一)加试笔试内容及方式
 
  加试笔试主要测试专业理论知识,总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黄梅戏女演员、男演员岗位笔试内容以戏曲理论知识为主。唢呐、琶琵、高胡、扬琴、司鼓、大锣演奏员岗位笔试内容以音乐理论知识为主。具体笔试工作安排依据实际报名情况另行公告通知。
 
  (二)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总分为100分。
 
  黄梅戏女演员(001)、黄梅戏男演员岗位(002):采取戏曲演唱、基本功展示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唱腔和基本功。具体内容包括自选黄梅戏唱段、分组集中展示基本功、个人自选技巧展示。
 
  唢呐、琵琶、高胡、扬琴演奏员岗位(003至006):采取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演奏技巧基本功。具体内容包括自选乐曲和视奏能力。
 
  司鼓、大锣演奏员岗位(007、008):采取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演奏技巧基本功。具体内容包括现场展示演奏基本功和视奏能力。
 
  (三)最低合格线
 
  面试、加试笔试均设置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加试笔试成绩划定最低合格线为40分。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弃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对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四)成绩计算
 
  加试笔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考生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四舍五入”后考生成绩相同,则按“四舍五入”前实际成绩排序)。
 
  (五)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
 
  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未进行笔试的,加试专业知识。按照以上原则排名后成绩仍相同,重新组织加试专业知识,加试成绩高的排名靠前。
 
  重要提示:加试笔试、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七、体检、考察
 
  按考生综合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1. 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2. 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3.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二)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也可以取消招聘计划。
 
  八、公示、备案、办理聘用手续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审定,在市人社局、市文旅局官方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三)经市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本次招聘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上岗前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期限、违约责任和有关要求。对进入体检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聘用到岗后不履行最低服务期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九、其他事项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和《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市文旅局、湖北省黄梅戏剧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及考试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均按《黄冈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规程(2020年版)》(黄人社发〔2020〕12号)执行或者由市文旅局研究决定,并及时报告市人社局。
 
  报名咨询电话:0713-8523986(省黄梅戏剧院政工科)
 
  政策咨询电话:0713-8392100(市文旅局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713-8819792(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黄冈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