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黄冈市中心医院(大别山区域医疗中心)招聘公告(218人)
为顺应我院医疗事业发展需要,本着以学科建设为中心,以队伍建设为重点,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为医院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需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百万年薪”招聘医学类博士研究生条件
1、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黄冈市中心医院的相关规定,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2、学历条件
应具备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分类条件
A类条件:原则上55周岁以下,专业内领军人才、知名教授,已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三级岗位人员或曾担任三级甲等医院临床科室正、副主任。
B类条件:原则上45周岁以下,为临床应用型人才,有独立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具有较为扎实的基础理论水平和系统的专业技术知识。
C类条件:原则上35周岁以下,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全日制应往届临床博士研究生。
(二)高层次人才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黄冈市中心医院的相关规定,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2、学历条件
应具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年龄条件
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工作3-5年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医院聘用”岗位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献身医药卫生事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具有较为扎实的基础理论水平和系统的专业技术知识。
(3)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身心健康,口齿清晰。
2、学历要求
(1)急需紧缺的临床医疗和管理岗位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且初始学历应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不含专科起点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2)护理或医技岗位原则上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护理岗位本科计划未招满可放宽至全日制的专科生(院前急救、介入导管室、手术室、重症医学科需配合搬运患者适合男性)。
3、年龄要求
(1)应届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8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备以下条件的特别优秀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毕业后一直在三甲综合医院工作,年龄可适当放宽5岁;
具有事业单位聘任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应在50周岁及以下;具有事业单位聘任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应在45周岁及以下。
4、其他要求
(1)已获得医师(护士)资格证书;
(2)原则上应获得医师(护士)执业证书;
(3)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2023年应届的本科临床医学毕业生不作要求。
三、薪酬福利
(一)“百万年薪”招聘引进医学博士研究生
按类别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A类待遇:
(1)年薪100-150万元(含按国家政策发放的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奖励性绩效和各种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等)
(2)提供120平方米左右住房;
(3)科研启动基金30万元;
(4)享受职工年度健康体检。
(5)子女享受“免试就近”入托、入学(小学、初中和高中)待遇。
B类待遇:
(1)年薪80-100万(含按国家政策发放的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奖励性绩效和各种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等)
(2)提供100平方米左右住房;
(3)科研启动基金10-30万元;
(4)享受职工年度健康体检。
(5)子女享受“免试就近”入托、入学(小学、初中和高中)待遇。
C类待遇:
(1)年薪30-50万(含按国家政策发放的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奖励性绩效和各种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等)
(2)提供80平方米过渡性住房2年;
(3)科研启动基金5-10万元;
(4)享受职工年度健康体检。
(5)子女享受“免试就近”入托、入学(小学、初中和高中)待遇。
(二)高层次人才招聘人员
1、博士研究生的福利待遇
(1)试用期满(首次就业的试用期一年,非首次就业的试用期三个月)享受特设岗位待遇: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按专业技术七级,享受副高级的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在管理岗位工作的按管理职员七级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
(2)根据医院绩效考核方案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
(3)享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职业年金。
(4)子女享受“免试就近”入托、入学(小学、初中和高中)待遇。
(5)享受市委市政府每年5万元的生活补贴(连续5年)。
(6)无自有住房的,可享受医院过渡性住房2年或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7)享受职工年度健康体检。
2、硕士研究生的福利待遇
(1)试用期满(首次就业的试用期一年,非首次就业的试用期三个月)享受特设岗位待遇: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按专业技术十级,享受中级的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在管理岗位工作的按管理职员八级享受副科级工资待遇。
(2)根据医院绩效考核方案按月发奖励性绩效。
(3)享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职业年金。
(4)子女享受“免试就近”入托、入学(小学、初中和高中)待遇。
(5)享受市委市政府每年1万元的生活津贴(连续5年)。
(6)无自有住房的,可享受医院过渡性住房2年或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7)享受职工年度健康体检。
(三)“医院招聘”工作人员
1、全日制本科生的福利待遇
(1)试用期满(三个月),考核合格比照黄冈市中心医院编制备案管理人员工资标准兑现工资待遇。应届毕业生第一年执行见习期工资标准;往届毕业生根据工资政策执行定级工资标准)。
(2)根据医院绩效考核方案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
(3)享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入编后享受职业年金。
(4)享受职工年度健康体检。
2、全日制专科或职后本科的福利待遇
(1)试用期满(三个月),考核合格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兑现工资待遇(遇到有工资政策的调整,则按照医院调整后的工资政策执行),“短聘期”结束,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
(2)根据医院绩效考核方案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
(3)享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4)享受职工年度健康体检。
四、聘任管理
(一)高层次人才招聘人员
1、医院同新聘人员签订劳动(聘用)合同,首聘期五年(含试用期三个月),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高层次人才招聘未按程序办理完善相关手续前按劳动合同用工方式进行管理,合同期内如转为事业单位编制的,劳动合同自行终止,双方则按《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的条款进行管理。
2.聘用的医生,进入医疗岗位须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尚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但已于2023年9月30日前通过结业考核,岗位执业方向原则上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标注的方向一致。如无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自动解除聘用合同。
3.聘用的医生,应自参加工作起两年内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书;聘用的药学人员应自参加工作起两年内取得药师执业资格证书;聘用的护理人员应自参加工作起一年内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否则,自动解除聘用合同。
(二)“医院招聘”工作人员
1.医院同新聘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短聘期”劳动合同,“短聘期”为期五年。“短聘期”考核遵循日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医院不定期组织专业知识、规章制度及操作考试,并作为续聘和解聘的依据。“短聘期”结束考核合格的,可以继续聘用;“短聘期”结束考核不合格的,或不能履行岗位职责,或因自身原因解除聘用合同的,我院不再予以聘用。
2.医疗岗位“医院聘人员”在“短聘期”内,必须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执业地点必须为黄冈市中心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聘用的药学人员应自参加工作起两年内取得药师执业资格证书;聘用的护理人员应自参加工作起一年内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其他有相应岗位执业资格要求的自参加工作起两年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否则,自动解除聘用合同。
五、报名方式
受疫情影响,此次报名采取线上报名,请务必按照以下要求准备报名材料,“有”就按要求提供,不提供视为不具备,资格审查时不再通知补交,影响应聘资格由本人承担。
1、请如实填写《报名表》word版,命名:姓名+岗位+报名表。
2、请将以下报名材料,按顺序逐项扫描生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命名:姓名+岗位+应聘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
(2)高中毕业证
(3)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学信网的本科学历认证报告
(4)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学信网的硕士学历认证报告
(5)博士毕业证、博士学位证
(6)在读应届毕业生如未获得相应学历证书,应提供在读证明、学生证(模板,详见附件)
(7)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
(8)医师(护士)资格证书(未发证的可提供考试通过的成绩单)
(9)医师(护士)执业证书
(10)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在培的提供在陪证明,有模板)
(11)职称证明(超龄的需提供)
3、请将《报名表word》、《应聘材料pdf》压缩到一个文件中,命名: 2023年-岗位(临床医生/护士/技师)-姓名,于2023年4日30日24:00前发邮箱至2183958457@qq.com. 。
六、考试考核
(一)人力资源管理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向报名邮箱发送微信群二维码,请在收到二维码后及时进群,不要将二维码转发其他应聘人员,以免影响资格审核。具体审核时间以人力资源部安排为准,不需询问何时审核、审核是否通过这类问题。
(二)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可以参加考试考核,受疫情影响,考试考核安排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冈市卫生健康委及我院网站和群通知。
七、其他说明
(一)2023年度进人计划执行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9月30日之后,未执行的人员计划不再执行。
(二)凡与招聘岗位所在单位人员存在夫妻或父母子女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同一科室。
(三)对有下列违反规定情形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1.伪造和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受到不得报考处理并仍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4.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或严重违反党纪国法的人员。
(四)我院招聘工作是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招聘信息均面向社会公开发布,任何非我院官方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皆属虚假信息。
(五)报名考试均未收取任何费用,请勿上当受骗,对于伪造我院招聘信息、未经允许私自发布或转发我院招聘信息,从中谋取利益的,我院将依法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