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政府总值班室2022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大冶市政府总值班室面向我市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及名额
市政府总值班室公开选聘工作人员2名。
(一)参加公开选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专业不限;
2.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有一定综合协调能力,有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德才表现好;
3.具备选聘职位要求的素质、能力;
4.具备胜任选聘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工作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6.我市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校、医院不在此列)。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正在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所在的同一单位。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三、选聘方式
招聘采用考试和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1.报名时间
2022年7月18日—7月22日,推名表可登陆大冶市政府网站(www.hbdaye.gov.cn)公告栏下载。
2.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实行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大冶市人事考试院(新冶大道45号4楼407室)。
联系电话:0714-8729796。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需持本人学历证书、有效身份证、编制卡等相关证件,并填写《大冶市政府总值班室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提交报考岗位所需的有关证件复印件和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选聘全过程。
由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审查,根据报名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及时提出审查意见。对于不符合资格条件的,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失的内容,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填;如需补充资料的,及时通知报名人员提供相关材料。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一般不得放弃。有特殊原因的,应向市人社局提出书面申请,商请用人单位同意后,方可放弃。无故放弃的,按全市遴选、选聘考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选聘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能予以开考,达不到1:3开考比例要求的,核减岗位计划数,并在大冶政府网发布公告。
(五)笔试和面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选聘考试总成绩为笔试和面试之和。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
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按50%计入总分。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为零分者不得进入面试)。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可不核减岗位,通过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经考核后决定是否录用。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本场面试(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的平均分。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面试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按报名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人选,原则上考察对象人数与选调职位计划数比例为1:1。由用人单位牵头负责,组建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组不少于2人,到报名人员单位进行实地考察,采取谈话核实、查阅档案、民主测评和评价、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履职尽责、干事创业和德才表现情况,分析考察对象与公开选聘职位的适配程度。
如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名额缺额,报经市人社部门同意,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并参加体检、接受考察,但递补人选必须是已参加面试环节的考生;若没有递补人员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七)体检
考察结束后,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对考察对象组织实施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照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八)确定拟聘用人选及公示
经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在大冶市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后存在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一经聘用需签订五年服务合同。
五、有关要求
严禁在选聘工作中违规降低标准、放宽条件、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一律撤销录用和有关调配事项,实行责任倒查,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为加强对公开选聘工作的监督,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和举报选聘过程中违规违纪的情况和问题。举报电话:0714—8730555。
大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