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选聘公告
为提升我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能力,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根据市委编委《关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事项的批复》(黄编文〔2021〕33号)文件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选聘共计3个岗位,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见《黄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选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此次选聘对象为全市(含县市区)具有事业单位编制身份的工作人员。
选聘对象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基层工作经验丰富,善于开展群众工作,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功底;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学历,不作全日制要求;大学本科学历,要求全日制),管理八级岗位需在管理八级及以上岗位任职1年及以上,或管理九级岗位任职5年及以上,或聘任专业技术中级岗位3年及以上,或聘任专业技术初级岗位5年及以上;管理九级岗位需在管理九级岗位任职3年及以上;
3.《黄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6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4.身体健康,能长期出差和值夜班,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的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23日9:00至7月7日17:00。
2.资格审核时间:2021年6月23日9:00至7月8日17:00。
地点:黄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3楼党政办公室(下陆区杭州东路26号)
(二)报名、资格审核有关事项
1.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参加选聘人员通过黄石市人事考试院官网(http://www.hsrsksy.com.cn)内发布的公告中下载《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参加选聘人员须如实、完整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由本人持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事业编制卡复印件、单位及所属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需注明考生现工作岗位和所从事的主要工作)、选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以及近期免冠一寸同底版彩色照片3张(照片为JPG格式,尺寸为2.5*3.5厘米)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
其中,身份证、毕业证需携带原件和复印件,编制卡复印件、单位及所属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党委(党组)公章及所属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公章。
3.应聘人员按照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进行报考。选聘岗位、专业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4.本次选聘实行自愿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报名和资格审核同步进行。
5.应聘人员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相关个人信息和《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选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信息错误或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一经选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考生须根据岗位要求和自身情况认真严肃选择报考岗位,经审核通过不得更改。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名,因考生个人原因出现的报名问题,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公示
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名单统一在黄石市人事考试院官网(http://www.hsrsksy.com.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领取《面试通知书》
由用人单位以电话及短信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核且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办法
本次公开选聘考试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
1.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内容。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2.本次面试设置开考比例3:1,每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达到3人及以上纳入面试。
3.对选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比例小于3:1的岗位,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4.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5.成绩计算及查询。
考生总成绩为面试成绩,其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加试,加试有关事项将另行公告。
五、考察、体检
1.考察。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及适应所聘岗位的相关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了解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形。考察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统一在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3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人员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体检人选。无递补人选的,相应选聘岗位计划取消。
考察、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含复检)费用由选聘人员自理。
六、公示及备案
根据此次参加选聘人员总成绩,结合考察情况、体检结果,由选聘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在黄石市人事考试院官网(http://www.hsrsksy.com.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七、聘用管理
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选聘单位与新选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实行3-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经考核,认为不适应聘用岗位工作需要的,降低岗位层次予以聘用。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按照岗位设置要求聘用至相应岗位,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八、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选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选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九、其他事项
1.本公告有关专业、学历、资格等条件需咨询的,请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咨询电话:0714-6587268。
2.对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此次公开选聘有关事项将通过黄石人事考试网(http://www.hsrsksy.com.cn)及时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附件:
黄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