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北黄石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发布,本次共招录140人,报名时间为2月9日9:00至2月15日17:00,笔试时间为2023年3月4日,笔试科目分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复习资料推荐:
点击进入:
报名入口(2月9日9:00至2月15日17:00)
黄石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精神,为满足我市事业单位用人需求,促进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单位、岗位及人数
(一)本次招聘主要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共计招聘14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面向2017年以来在我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尚未通过公开招考进入其他机关事业单位的“三支一扶”人员专项招聘4名工作人员。
(二)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黄石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对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黄石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附件2)。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条件和业务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4、现役军人、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详见人社部规〔2019〕1号);
6、不能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劳动(人事)关系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的情形。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黄石人事考试网(http://www.hsrsksy.com.cn/)进行。报考人员还可以通过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huangshi.gov.cn/)查询招聘公告及岗位信息。
(二)时间安排
1.报名:2023年2月9日9:00至2月15日17:00,2月15日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本人的报名序号,请注意保存。
2.资格审查:2023年2月9日9:00至2月16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3.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2月9日9:00至2月17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报考《岗位表》中标明“免笔试”岗位的考生,不缴纳此次统一笔试的费用,资格审查通过即为确认报名)。报考人员在缴费期间,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按相关要求申请减免。
4.打印准考证:2023年3月1日9:00至3月4日9:00,已确认报名人员自行登录黄石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报名注意事项
详见《黄石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附件3,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四、考试办法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1、笔试形式及内容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特点,本次统一笔试按综合管理类(A)、社会科学专技类(B)、自然科学专技类(C)、中小学教师类(D)、医疗卫生类(E)分类设考。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综合应用能力科目分为小学教师岗位(D1)和中学教师岗位(D2)两个子类。
每个类别笔试科目分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除报考《岗位表》中标明的“免笔试”岗位的考生外,其他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具体详见《岗位表》中“考试类别大类”“考试类别小类”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见附件5)。
2、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23年3月4日(星期六) 上午
笔试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开考比例
为实现竞争择优,报考缴费确认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3:1,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考确认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后,通过黄石人事考试网公布。对被取消的岗位已缴费考生全额退费。
4、笔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
(1)笔试阅卷结束后,按笔试类别设置最低合格控制线,并通过黄石人事考试网发布。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控制线的,不能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2)考生在笔试中缺考任一科目、或任一科目成绩为零分、或任一科目考试被记录违纪的,不能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5、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在笔试日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黄石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
(二)面试
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
1、面试入围比例
各招聘单位按《岗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不低于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执行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由主管部门核准)。
对于免笔试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为报名人员。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未超过8:1的,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超过8:1的,须增加笔试环节,并根据笔试成绩(不低于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从高到低按1:8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为考生总成绩,增加笔试环节的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是否入围面试的依据。增设笔试有关事项将通过黄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
2、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在黄石人事考试网发布资格复审公告,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各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负责通知。
3、面试公告
面试前在黄石人事考试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各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考生。
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
4、面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
所有岗位均设置最低合格控制线。考生面试分数达到70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对达不到最低合格控制线的,不能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5、面试成绩查询
面试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考生也可在面试后登陆黄石人事考试网查询。
(三)成绩计算
1. 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
2.计分方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其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其计算公式为: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为考生总成绩。
3. 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加分优惠政策,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总分上增加5分。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上述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各项目市级主管部门审核(其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统一报市人社局汇总并公示。上述人员中已通过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加分政策。
根据《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四部门关于深入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鄂人社发〔2022〕29号)“专项招聘和加分优惠措施不同时实行”的规定,报考本次“三支一扶”专项招聘岗位的考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月15日至2月22日期间提出申请。申请方法和相关要求详见《关于黄石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加分事项的说明》(附件4)。
4、考生总成绩可登陆黄石人事考试网查询。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管理
(一)体检、考察
按考生总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时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
2、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时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无递补人员的,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二)公示及备案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在黄石人事考试网、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官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市属事业单位直接报送)。
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三)办理聘用手续
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各招聘单位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通知20日内)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
本公告有关政策口径由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14-6516859;“三支一扶”专项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714-6517019。
请广大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含公告附件)全部内容,避免遗漏重要信息导致报名不成功或影响聘用。
《岗位表》中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等条件需咨询的,请与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咨询电话详见《黄石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见附件2)。
网上报名技术操作、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笔试安排需咨询的,请与黄石市人事考试院联系,咨询电话:0714-6525286。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