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2023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黄石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市传染病医院、市结核病防治院)是由黄石市政府主办,集感染性疾病预防、医疗、科研、教学、培训于一体的公益一类医疗机构。中心由黄石市传染病医院、黄石市结核病防治院、黄石市第二医院结核科融合组建。承担全市各类传染性疾病的规范化治疗、业务指导,是省卫健委指定的黄石市级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黄石市传染病定点收治、集中归口管理及技术指导机构。中心现有专业技术人员118人,副高以上职称29人,中级职称39人。中心编制床位300张,开设有结核一科、结核二科、耐药结核科、感染科、呼吸内科、重症医学科等临床科室。
因业务发展的需要,经研究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人员21名(具体名额分配见下表),欢迎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士踊跃报名: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
临床医师 |
6人 |
临床医学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 具备执业医师证(应届毕业生除外),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护士 |
15人 |
护理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护士具备护士执照(应届毕业生除外),有工作经验者优先,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5.不能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劳动(人事)关系的人员;
6.具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录用情形的。
二、招聘工作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核、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5日至5月3日17:00。
(2)报名方式
网报:报考人员下载《个人报名表》,将报名表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信网查询备案表、专业技术职称及资格证书原件扫描发送至450932481@qq.com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电话+报考岗位”。
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携带《个人报名表》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信网查询备案表、专业技术职称及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来中心政工科(黄石市开发区卫生健康城核医学科4楼4028)报名及资格审核,联系电话0714—6366159或18108693665,联系人:刘老师。
2.考试
考试时间拟定于2023年5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原则上分为笔试、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参加考试。对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最低70分的合格分数线标准控制。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相应招聘岗位计划数核减。
3.考察和体检
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员。
4.公示和聘用
拟录用名单在中心公众号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三、薪资待遇
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各类津补贴+绩效工资,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提供餐补、班车、住宿,享受工会福利待遇。
四、其他事项
(1)应聘者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凡在应聘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在任何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招聘各环节中根据应聘岗位及人选的实际情况,中心可核减录用名额,也可取消岗位招聘。在各环节出现放弃或取消资格等情况的,根据岗位需要,可进行递补或补录。
(3)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在黄石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政工科。招聘实时消息请关注中心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