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理工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技能教师公告
为全力打造一支高水平“双师型”教师队伍,争创全国“双高”职业院校,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荆人社发〔2024〕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荆州理工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高技能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荆州理工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技能教师岗位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且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
2.全国技能大赛优胜奖以上选手;
3.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一类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决赛单人赛项前10名、双人赛项前7名、三人赛项前5名的选手);
4.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且有5年及以上企业或职业院校一线相关岗位工作经历。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相关时间节点
(一)《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若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则应为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二)应聘人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
(三)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报考人员提交报名和资格审查相关资料后,荆州理工职业学院对报考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并于5月10日17:00前告知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结果。
(一)时间与地点
1.时间:2024年4月29日9:00至4月30日17:00,5月6日9:00至5月10日17:00。
2.地点:报考人员携带要求的报名所需相关资料到荆州理工职业学院(荆州市沙市区工农路22号)廉之楼三楼人事处进行报名。
(二)所需资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3.相关获奖表彰证书证明或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能证明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和工资发放证明等,其中社保缴纳证明和工资发放证明必须提供一项;
5.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以上人员均须提供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并在材料中说明服务期情况。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
报名及资格审查结束后,荆州理工职业学院在荆州理工职业学院网站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及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址。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到荆州理工职业学院人事处领取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面试
(一)面试公告发布
面试开考前在荆州理工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jzlg.edu.cn)发布面试公告,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二)面试开考比例
本次公开招聘面试不设置开考比例,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对无人报考或无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岗位,取消相应招聘计划。
(三)面试内容
面试采取实际技能操作加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重点测试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实际操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实际技能操作主要测评考生各岗位基本操作技能掌握程度;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综合分析及解决问题能力等。
(四)面试注意事项
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五)面试成绩
1.面试成绩计算。实际技能操作、结构化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均按5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即考生总成绩=实际技能操作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
2.排名规则。考生总成绩依实际技能操作、结构化面试成绩加权求和得分由高到低排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实际技能操作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实际技能操作、结构化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组织面试加试。
3.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在面试公告中公布,对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没有达到1:3比例的岗位,须另外划定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达不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体检、考察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市教育局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3.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人员,应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检,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手续。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荆州理工职业学院和市教育局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可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可以对应聘人员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中还要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并了解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形。考察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七、公示及备案
(一)荆州理工职业学院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经市教育局审定,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报市人社局按照相关规定和岗位条件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备案。
八、聘用
(一)经荆州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荆州理工职业学院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九、其他
(一)对公开招聘全过程予以监督检查,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考生在进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弃权的,应由本人出具书面声明,通过扫描或拍照、传真、邮寄等方式提交招聘单位。考生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避免招聘单位无法联系。确系无法联系的,由招聘单位据实记录,视同考生自动弃权。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荆州理工职业学院负责解释。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716-8278494(荆州市人社局);0716-8517392(荆州理工职业学院)。
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