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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北松滋市城区中小学校选聘教师111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09 16:05:30
  2024年松滋市城区中小学校公开选聘教师公告
 
  根据松编办发〔2023〕21号《松滋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松编办函〔2024〕19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松滋市2024年城区中小学校公开选聘教师工作。现就此次选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计划
 
  此次公开选聘教师111名,各学段各学科岗位计划见附件1。
 
  二、选聘范围
 
  此次选聘教师面向松滋市各乡镇(街道)中小学校在编在岗教师,选聘教研员面向松滋市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此次选聘不跨学段,小学岗位面向现任小学教师选聘,初中岗位面向现任初中教师选聘。九年一贯制学校教师在符合岗位条件的前提下,既可以报考小学岗位,也可以报考初中岗位。
 
  三、岗位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师风良好,近三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2021年入职的教师,需2022年和2023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报考小学岗位需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岗位需持有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持有教师资格证合格证明且符合认定条件的,视为教师资格证合格。报考体育、音乐、美术教师岗位的,还应具备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5.以在编人员身份在乡镇公办学校连续任教不少于3年。
 
  6.所在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同意推荐,原则上要求教师调出后不影响原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
 
  7.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不得参加选聘。
 
  8.报考教研员岗位须有一年以上教研员工作经历。
 
  四、选聘工作程序
 
  (一)个人报名。符合公开选聘条件、有参加选聘意向的教师,于8月9日—8月12日向所在乡镇(街道)中心学校提出报名申请,填写《2024年松滋市城区中小学校公开选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同时提交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1寸免冠蓝底彩色登记照2张。
 
  (二)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审核推荐。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对照岗位条件要求,综合申报教师的日常表现,对其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教师不予推荐。各中心学校审核确定人选,政工干部和乡镇(街道)中心学校校长签名盖章后,按照下列目录整理报名材料:
 
  1.《2024年松滋市城区中小学校公开选聘教师报名人员汇总表》(见附件3);
 
  2.《2024年松滋市城区中小学校公开选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3.任教年限、任教学段和近3年年度考核、师德考核证明材料;
 
  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6.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近期1寸免冠蓝底彩色登记照2张。
 
  (三)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乡镇(街道)中心学校于8月13日下午17:00前将教师报名纸质材料报市教育局人事股,并将附件2、3电子版发送至378677545@qq.com.cn,逾期不报视作放弃。市教育局将组建专班,对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
 
  (四)组织考试。此次考试由市人社局负责组织,采取分学段学科笔试的方式进行,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1.笔试范围和内容。小学学段以小学学科知识为主,适当增加初中衔接知识;初中学段以初中学科知识为主,适当增加初中以上衔接知识。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并列的,依次以学历、教龄排序,学历高、教龄长者排名靠前。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参加选聘教师于8月15日下午14:30-17:30到市教育局二楼大会议室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为8月17日上午9:00-11:00,地点在松滋市高成中学,参加选聘考试的教师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缺一不可)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开考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视为自动放弃。
 
  (五)开展考核。市教育局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人选,组建考核专班开展考核,重点考核入围人选的政治立场、师德师风、专业素质、日常表现等情况。入围人选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选聘。
 
  (六)结果公示。经考核合格的入围人选,拟选聘人员在松滋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报到上岗。公示期满,由市教育局组织拟选聘人员依分选岗后到用人单位报到,由各用人单位合理安排工作岗位。
 
  五、其他事项
 
  (一)市教育局对参加选聘教师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选聘工作任一环节经查实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聘资格。
 
  (二)因入围人选考核不合格、资格不符、放弃选聘等原因需要递补人选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核减相应岗位计划。
 
  (三)相关单位和参加选聘的教师要严格遵守选聘工作纪律,确保公平公正,对于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等情形,一经查实,取消当事人选聘资格,并依纪依规严肃追责相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
 
  (四)本次城区中小学校公开选聘教师工作未尽事宜,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松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松滋市教育局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