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潜江市事业单位2021年“才聚荆楚”赴江苏地区高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更好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引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鄂发〔2017〕5号)文件要求,根据湖北省人社厅的统一安排,潜江市人社局组织部分事业单位拟于2021年10月24日赴南京面向江苏地区高校举办专项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
二、招聘计划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湖北省潜江市事业单位2021年赴江苏地区高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
(七)18周岁及以上;
(八)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如: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其他依此类推)。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非应届毕业生截止为2021年8月31日,应届毕业生截止为2022年8月31日。专业工作经历时间截止为2021年10月31日。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原则上,报考人员应当以本人最高学历报考相关岗位;以本人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拥有学历高于报考要求的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聘考试: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三)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四)现役军人;
(五)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六)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具体报考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报考岗位所需专业”根据教育部2015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和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及其《新目录有关学科与原目录学科的对应关系表》(教部学位办〔2011〕25号)进行设置。
四、报名及审核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在潜江市人社局网站(http://rsj.hbqj.gov.cn/)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方式与时间
1.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24日12:00,逾期报名视为无效,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按照《湖北省潜江市事业单位2021年赴江苏地区高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的联系方式,通过电子邮箱报名。
2.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10月24日9:30-12: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于10月24日参加我省在南京大学举办的校园招聘会现场报名。
3.报考所需资料:
(1)《报名表》(附电子照片);
(2)《诚信承诺书》(下载打印后手写签名再扫描上传);
(3)本人身份证;
(4)毕业证及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证明,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查询网址:https://www.chsi.com.cn/。
(5)学位证及学位证书查验证明,岗位未作要求或未取得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可不提供,查询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om.cn/。
(6)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或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
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选择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将以上资料电子版打包(命名格式为报考招聘单位+姓名+报考岗位名称,例如潜江市中医院+张三+临床医生)发至报考岗位的联系邮箱。报名材料成功发送至报名邮箱后,会收到回复:“您好!您所发邮件已收到。”未收到回复的考生请重新发送,确保报名成功。
选择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需准备以下材料:下载打印或现场填写的《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各两份,携带本人的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证明和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所有复印、打印件使用A4纸,并由本人签名),近期免冠小二寸登记彩照3张;毕业学校发放的《就业协议书》。
4.报名相关要求:
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岗位表见附件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守诚信报考,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证件、材料、填报内容虚假等骗取测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24日12:00,招聘单位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反馈资格审查结果。
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招聘单位审查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10月24日,应聘人员参加湖北省在南京大学举办校园招聘会现场报名的,由招聘单位现场进行审查,告知资格审查结果。
五、考核
考核方案由用人单位制定,可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也可直接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六、体检、考察
按考生成绩,根据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体检工作由潜江市教育局、潜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分别负责组织实施,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和指导,体检内容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文件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根据检查项目确定,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负担。
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确因工作需要的,根据考生的成绩,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在校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应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考核、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在潜江市人社局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年限为一个聘期三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8日
附件1:湖北省潜江市事业单位2021年赴江苏地区高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湖北省潜江市事业单位2021年赴江苏地区高校专项公开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核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