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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北潜江市事业单位招聘36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22 16:14:48

  湖北潜江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本次共招录36人,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2日17:00,笔试时间为2023年4月2日,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笔试复习课程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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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进入:报名入口(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2日17:00)

 
  2023年度潜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参与“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留潜来潜就业创业,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的总体安排
 
  本次招聘工作的报名、初审、缴费、打印笔试准考证和笔试环节与湖北省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同网同时段进行。笔试成绩发布、面试前的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笔试后续招聘环节和相关招聘事项按本公告进行。请考生仔细阅读本公告。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2023年度潜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对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2023年度潜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联系表》(附件2)。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渠道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笔试准考证等,均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bsrsksy.cn)进行。
 
  (二)时间安排
 
  1.注册: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1日17:00。报考人员注册,接受个人基本信息认证。
 
  2.报名: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2日17:00。注册成功人员选报岗位,填写报考信息,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每人限报1个岗位。2月24日至3月1日,省人事考试院将每天发布一次报名数据,供报考人员参考。3月2日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
 
  3.资格审查: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3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4.缴费确认:2023年3月4日9:00至3月6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3月4日9:00至3月5日24:00,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按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相关要求申请减免。
 
  5.打印准考证:2023年3月28日12:00至4月2日9:00。已确认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重要提示:笔试准考证是招聘考试的重要凭证,如进入后续招聘环节仍需使用,请考生妥善保管好。
 
  (三)报名注意事项
 
  详见《2023年度潜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3,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4月2日(星期日)上午
 
  2.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类别和内容
 
  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医疗卫生类(E类)分类设考。考试内容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4)。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实现竞争择优,笔试设定开考比例,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缴费人数不低于1:3比例开考。报名缴费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结合报名情况和用人需求,提出保留、取消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的申请,函报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通过潜江市人社局网站和潜江人事考试网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对被取消岗位的已缴费考生全额退费。
 
  (四)发布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将于4月下旬通过潜江市人社局网站和潜江人事考试网发布。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面试
 
  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
 
  (一)面试入围比例
 
  根据岗位笔试折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保留、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申请,报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公示。
 
  (二)资格复审安排
 
  1.潜江市人社局协调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开展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潜江市人社局网站和潜江人事考试网上另行发布通知。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对入围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2.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本人持《2023年度潜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要求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资格复审入围考生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认并报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可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缴纳50元面试费。
 
  3.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有弃权者需出具由本人签名的放弃报考资格的声明备查。通过扫描、拍照、传真、邮寄等方式提交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工作联系人(联系方式见附件2)。
 
  4.资格复审结束后,因考生放弃等因素产生的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保留、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申请,报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公示。
 
  (三)面试实施
 
  1.面试通知在潜江市人社局网站和潜江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发布,相关事宜以面试通知为准。
 
  2.面试通知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招聘岗位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不再递补,正常开考。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3.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前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登录潜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六、考试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
 
  (二)计分方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三)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3月7日至3月10日期间提出申请。申请方法和相关要求详见《2023年度潜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3,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七、总成绩发布
 
  在潜江市人社局网站和潜江人事考试网上发布考生总成绩。面试弃权的考生,不再计算总成绩。
 
  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仍相同时,进行第二次面试,按照第二次面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八、体检
 
  (一)根据各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在潜江市人社局和潜江人事考试网上发布体检通知。
 
  (二)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各主管部门配合,在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内容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文件执行。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根据检查项目确定,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三)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确因工作需要的,根据考生总成绩,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完成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九、考察
 
  (一)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被考察对象要积极配合。考察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出现的缺额,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考试成绩等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函告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完成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十、公示
 
  (一)在潜江市人社局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二)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明确首个聘期不得少于三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考核结论存入个人档案。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潜江市人社局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承担网上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复审、考察等具体工作。
 
  (二)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2023年度潜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三)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本次招聘全程,任何环节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招考基本政策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事业科0728-6298803;考务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院 0728-6294338。
 
  (五)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联系方式发生变更,请及时与报考单位联系,更正联系方式,以免错失招聘机会。
 
  (六)相关网站
 
  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bsrsksy.cn/
 
  潜江市人社局网站:http://rsj.hbqj.gov.cn/
 
  潜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qjrsks.cn/
 
 
  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