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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北长江大学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06 16:58:38
长江大学2024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我单位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长江大学是湖北省属高校中规模最大、学科门类较全的综合性大学,是国家“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入选高校,湖北省重点建设的四所高水平大学之一,湖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也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共建和湖北省人民政府与农业农村部共建的高校。
 
  二、招聘计划
 
  长江大学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5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长江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s://rsc.yangtzeu.edu.cn)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8日17时。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下载附件中的《长江大学2024年专职辅导员招聘报名表》和《长江大学2024年专职辅导员招聘报名信息汇总表》(见学校网站:https://rsc.yangtzeu.edu.cn),根据汇总表内材料要求整理支撑材料,连同填写好的报名表和汇总表一起打包压缩,文件命名为“姓名.rar”,发送至招聘报名邮箱rcyj@yangtzeu.edu.cn。
 
  (三)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要求28周岁及以下(即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要求32周岁及以下(即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如应聘人员就读专业为五年制本科,或曾以高等学校学生身份应征入伍服兵役、参加“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等,在计算年龄时可以相应延长时限。应聘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取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后,须密切关注长江大学人才招聘网相关公告。资格审核通过的,按照公告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4.凡与长江大学及其直附属单位教职员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信息汇总表中填写清楚,并承诺内容真实准确。
 
  5.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为:应聘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明、学历学位、任职经历等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随时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五、考核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长江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及社会公开监督。根据招聘人才类别和层次的不同,按以下程序组织公开招聘:
 
  (一)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方面情况,笔试满分为100分。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末位并列考生均入围面试。如未达到1:5比例,根据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当场评分。面试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考察体检阶段。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学校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综合面试、结构化面试、评委提问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动手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心理素质等方面情况。
 
  总成绩计算方式: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考察、体检
 
  体检包括心理测试和体检两个部分。心理测试和体检分别由长江大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和长江大学指定医院负责。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心理测试、体检合格人员要开展政审考察,主要考察内容包括拟聘者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全面、客观、公正地撰写考察材料。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长江大学网站(https://rsc.yangtzeu.edu.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若拟聘人员自愿放弃录用资格,或在公示期间被发现有影响录用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八、备案、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湖北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对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引进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应聘人员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长江大学网站(https://rsc.yangtzeu.edu.cn)为本次专项招聘公告发布网站。长江大学网站(https://rsc.yangtzeu.edu.cn)为专项招聘工作情况、相关通知、录取情况、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716-8062195(长江大学人力资源部)
 
  监督举报电话:
 
  0716-8060598(长江大学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