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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北武汉科技大学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3 11:41:16
  武汉科技大学2024年第二批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我单位拟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武汉科技大学是湖北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的地方高水平大学,是湖北省“双一流”建设重点高校。学校拥有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40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建有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十四五”教育部优先发展学科、10个省级重点学科,5个省级重点(培育)学科,6个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与矿业工程、机械工程等3个学科入选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入选湖北省一流学科重点建设学科;材料科学、工程学、化学、临床医学、计算机科学、环境/生态学等6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招聘计划
 
  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武汉科技大学2024年第二批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17时。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武汉科技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s://rczp.wust.edu.cn/),注册成功后进行网上报名。每位应聘人员最多填报一个应聘岗位。
 
  (二)报名要求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则应为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取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报名所需其他各类证件资料应于报名截止日之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或未能提交相关材料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
 
  2.应聘人员需在武汉科技大学人才招聘网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①身份证;②中共党员身份证明;③就读大学以来的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的学历证明或学信网的学籍证明;④报名岗位所需要的相关资料;⑤本人近期登记照片。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成功后,及时登录招聘系统查询报名资格审核情况。资格审核通过的,按照公告要求参加考试。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考核方式
 
  (一)笔试
 
  1.招聘要求学历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资格审核合格直接参加面试。招聘要求学历为硕士研究生的岗位应聘人员须参加笔试。
 
  2.开考比例:原则上按岗位计划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5的比例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由学校研究决定保留或取消岗位计划。在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全部入围);不足1∶5的,按实际参考成绩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笔试为专业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分析解决实际工作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按40%折算计入总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面试
 
  1.美育(艺术)中心专任教师岗位
 
  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学校成立面试考核组,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包括试讲(说课)、提问、技能展示等环节,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相关知识、专业理论素养、教科研能力等方面情况。
 
  2.工程审计岗位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团结协作意识、岗位所需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与解决工作问题的能力和心理素质等方面情况。
 
  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将在武汉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及武汉科技大学人才招聘网公布,请应聘人员予以关注。
 
  七、体检、考察
 
  (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下一环节。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三)考察工作由各用人部门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备案
 
  (一)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武汉科技大学主页网站(http://www.wust.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如收到问题反映,由武汉科技大学调查核实。
 
  (三)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向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请聘用备案。
 
  (四)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申请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申请备案。
 
  九、聘用
 
  (一)经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通知新聘人员报到,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十、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专任教师,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网站和武汉科技大学主页网站(http:www.wust.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武汉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c.wust.edu.cn/)和武汉科技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s://rczp.wust.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面试、拟聘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68862547(武汉科技大学审计处)
 
  027-68862339(武汉科技大学团委)
 
  027-68862406(武汉科技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27-68862473(武汉科技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武汉科技大学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