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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专项招聘10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1 09:39:52
  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要求,结合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实际需要,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5名,特发布本公告。
 
  一、专项公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公开专项招聘涉及47个岗位,招聘专业教师85人,辅导员20人。岗位引进条件详见附件《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等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专项公开招聘工作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8月10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登录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rs.tgc.edu.cn/ZP),注册登录后,选择“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入口,申报相应的岗位,按要求填写完整相关信息,并上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材料扫描件。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初步审查自报名之日起至8月11日17:00。按招聘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与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在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有过工作经历的,需在报名环节逐一填写清楚,并承诺内容真实准确。
 
  4.报名须知:
 
  (1)学历要求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的人员不予聘用。
 
  (3)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报考承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4)报考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在报名时须提供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对报考专业方向有要求的,须上传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
 
  (5)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报告、读研期间所开设的中文版课表及成绩证明材料。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有关要求和程序。考生报名时填写的电子邮箱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不得变更。
 
  5.缴费确认:
 
  (1)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需缴费确认报名。根据鄂价费〔2007〕18号文件相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笔试收费50元/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缴费时间:2024年8月11日至8月13日24:00。(3)缴费操作流程: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公众号,进入“在线服务”——“缴费通道”操作,用户名为身份证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
 

 
  (4)重要提示:缴费前请核对个人信息,缴费成功后因自身原因未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6.打印准考证:2024年8月16日至8月17日,已报名并缴费成功的人员自行登录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rs.tgc.edu.cn/ZP)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安排
 
  本次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由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学校纪检人员全程参与并监督。
 
  1.笔试
 
  (1)笔试内容。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常识判断、数量分析、判断推理等;综合应用能力包括相关知识和技能,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总分100分,考生笔试成绩在学校网站上公告。考生笔试成绩按岗位得分由高到低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排名。如,考生甲、乙、丙、丁、戊笔试成绩分别为72分、71分、71分、71分、70分,则笔试成绩排名依次为第1名、第2名、第2名、第2名、第5名。笔试成绩通过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考生可在线查询本人成绩。设置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45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开考比例。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开考。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需要相应取消、核减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通过学校官网公布调整情况。涉及降低开考比例的,按降低后的比例执行。
 
  2.面试
 
  (1)面试内容。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和教材驾驭能力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专业教师岗面试方式采取无生上课和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辅导员、档案管理员和信息馆员岗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2)面试入围人员的确定。按照考生所报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入围人员。若笔试出现人员缺考,面试入围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需要相应取消、核减引进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通过学院官网公布调整情况。面试入围人员公告一经发布,因考生弃权等个人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不再递补,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开考。
 
  (3)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在面试实施至少5天前在学校网站发布。
 
  (4)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
 
  (5)面试资格复审及其他。学校对进入面试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复审时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6)面试满分100分,考生面试成绩取考官平均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5分。达不到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3.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则组织加试。考生综合成绩在学校网站公告。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并在学校网站公告。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招聘残疾人的,合理确定体检条件,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察工作由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全面了解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中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的,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学校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递补,若递补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四)研究公示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考察结果及体检情况等,由学校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市人社局和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公示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发现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学校可根据同场次同岗位面试人员情况依次递补,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五)聘用备案
 
  1.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下达聘用通知书后,学校通知新聘人员报到,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管理。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明确岗位等级,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其中符合我市人才单列岗位政策的,可按程序聘用至人才单列岗位。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2.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学校根据工作需要按综合成绩排名可递补人员,也可不递补,若递补则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四、其它
 
  (一)对违反专项招聘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公告《岗位表》所列内容,由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17-8853372
 
  监督电话:0717-8853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