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020届“三支一扶”期满人员公告
为切实做好考核聘用符合条件的2020届“三支一扶”期满人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关于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2号)、《关于做好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020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2〕34号)精神,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核聘用对象
2020年经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选派到来凤县服务、服务期满且服务期内历年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自愿留在来凤县的“三支一扶”期满人员(已被招录为公务员、选调生和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二、考核聘用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限未满,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或在记录期内的人员;
5.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体检
由来凤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受检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四、确定拟聘岗位并组织考核
体检合格后,根据考核对象服务期表现、服务岗位、考核情况等综合确定拟考核聘用岗位,由相关事业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对拟聘对象进行严格的考核,包括对个人档案的审核,重点考核拟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敬业态度、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以及是否存在影响其聘用的其他情形。
考核合格后,聘用单位将相关材料报县人社局备案,备案材料包括:1.《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表》2份;2.《备案花名册》1份;3.《考察工作备案表》1份;4.考核报告;5.备案工作函。
五、公示和聘用
1.公示。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对象,并在来凤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县人社局设置实名举报电话,受理举报。受理举报电话: 0718-6287831。
2.聘用。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拟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并按新聘岗位确定工资待遇。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到拟聘用单位报到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放弃聘用资格的考生,须提供个人放弃聘用申请,报县“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备案。
来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