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农业科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满足用人需求,湖北省农业科学院现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湖北省农业科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4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湖北省农业科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详见《湖北省农业科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审核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湖北省农业科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起算时间为1月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则应为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等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或相关材料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海外留学人员、博士后、有科研工作经历者等优秀人才年龄可放宽5岁,专业可放宽至所在学科门类。
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所需材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②各学习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海(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④执业资格证书;⑤各类荣誉证书、科研成果、发表论文及索引报告等。请将原件扫描件发送至各岗位报名邮箱(详见岗位表),由各用人单位人事科受理。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关证件原件。
4.“相关工作经历”指与岗位所需和所学专业相关的工作经历,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5.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面试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6.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报考前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四、考核
本次招聘工作在湖北省人社厅的监督指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湖北省农业科学院组织。
本次招聘免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 100 分,当场评分。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科技创新、举止仪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综合能力。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 100% 。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总成绩相同,可由面试考核组增加综合应用能力加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面试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岗位,面试分数需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2人参加面试的岗位,面试分数需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3人及以上参加面试的岗位,面试分数需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低于最低控制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环节人选。体检工作由各用人单位人事科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合格的,由各用人单位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可以对应聘人员的各类诚信信息进行延伸考察并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查。
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省农业科学院网站(http://www.hbaas.ac.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对公示人选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湖北省农业科学院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对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材料不实、有违纪违规现象并经查证属实,将终止聘用。录用人员上岗后若发现其个人档案材料不实,用人单位将解除聘用合同。
八、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index.shtml)和湖北省农业科学院网站(http://www.hbaas.ac.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省农业科学院网站(http://www.hbaas.ac.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面试时间、面试地点、面试成绩、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27-87389899(湖北省农科院经济作物研究所人事科)
027-88430068(湖北省农科院植保土肥研究所人事科)
027-87156125(湖北省农科院畜牧兽医研究所人事科)
027-87770579(湖北省农科院果树茶叶研究所人事科)
027-87389392(湖北省农科院农产品加工与核农技术研究所人事科)
027-59101950(湖北省生物农药工程研究中心人事科)
0718-8418180(湖北省中药材研究所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
027-87380156(湖北省农科院纪委办公室)
湖北省农业科学院
2023年3月15日
附件:湖北省农业科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