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汉江兴隆水利枢纽管理局2023年专项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为统筹推进枢纽重点工作,全面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省汉江兴隆水利枢纽管理局拟专项招聘劳务派遣制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湖北省汉江兴隆水利枢纽管理局(简称“兴隆局”)是湖北省水利厅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兴隆水利枢纽运行管理、设施设备维修检修以及工程运行安全等工作。
兴隆水利枢纽位于汉江下游湖北省潜江、天门市境内,是南水北调中线一期汉江中下游四项治理工程之一,同时也是汉江中下游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一项重要工程,工程以灌溉和航运为主,兼顾发电。
兴隆局先后获得“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一级单位”“全省水利系统先进集体”“国家级水利风景区”“省直机关文明单位”“武昌区最佳文明单位”等荣誉。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形式,通过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湖北省汉江兴隆水利枢纽管理局2023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以下人员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其他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21日24点。
2.报名方式。考生统一在湖北水利人才网线上报名,网址如下:http://slrsks.aosedu.cn/
报名系统技术服务电话:027-87154708
政策咨询电话:027-88608864
监督举报电话:0728-6792806
(二)资格审查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专业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可查);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关于报考专业要求。考生学历专业以教育部颁布的本科、研究生等专业目录为准,不属于招聘岗位专业类目范围的无报考资格。
3.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需准备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原件电子扫描版各一式一份,具体包括:(1)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2)本、硕学历学位证书及对应认证报告(学信网可查),国外、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交国家教育部认证证明;(3)报考岗位所需职称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聘任文件及其他要求的材料;(4)当前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考生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5)《报名资格复审表》(附件2)。所有资料须通过线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扫描版;纸质版资料于面试资格复审阶段在规定时间内交往复审地点(具体资格复审地点,在之后资格复审公告中公布)。
4.其他要求。考生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同时报考多个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拟于2023年8月底开展。具体以线上报名系统中生成的准考证上具体时间为准。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及报考岗位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笔试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包括水利水电、电气、机械等与水利水电枢纽工程运行相关的专业知识。
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数不足1:3的,需要取消、核减或保留的岗位,由兴隆局研究后报省水利厅备案,相关结果通过线上报名系统向考生公布。
(二)面试
面试时间待定(后续通过线上报名系统公布)。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突出行业和岗位的适应性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分值为100分。
面试入围人选确定。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及以上的(含75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资格复审要求。面试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各类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若仍无法提供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经复审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需递补的,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有弃权者,需本人确认并出具书面声明备查,考生在外地提供书面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先将声明传真或扫描电子版发送至面试复审工作人员;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由负责面试资格复审2名以上工作人员证实并记录在案,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考试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30%和7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
六、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生进入体检人选。
(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于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二)其他。考生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兴隆局可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七、公示及备案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及体检情况,由兴隆局集体研究拟聘人选,经省水利厅备案审查后,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八、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无异议后,兴隆局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依据有关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办理相关手续。工资福利综合考虑同岗位同等级薪酬待遇,结合劳动力市场价格确定,并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具体薪酬待遇以劳动合同确定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