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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北省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水利工程白蚁防治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19 10:54:35

湖北省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水利工程白蚁防治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湖北省水利厅所属3家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3名水利工程白蚁防治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此次招聘单位为湖北省水利厅所属3家事业单位:湖北省防汛抗旱机动抢险总队(湖北省水利厅大坝安全监测与白蚁防治中心),承担全省防汛应急抢险体系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湖北省汉江河道管理局,承担汉江中下游、东荆河堤防设施维护和防洪安全工作;湖北省吴岭水库管理局,承担吴岭水库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安全运行以及防汛抗旱等相关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 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湖北省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水利工程白蚁防治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 现役军人;
 
2. 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 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27日。
 
2. 报名方式:本次专项招聘考试的报名、审核反馈均通过电子邮件完成,由招聘单位人事部门受理和办理。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各单位报名联系方式:
 
湖北省防汛抗旱机动抢险总队(湖北省水利厅大坝安全监测与白蚁防治中心):514406911@qq.com,联系人:张老师,联系方式:027-87221046;
 
湖北省汉江河道管理局:hjjrsk@163.com,联系人:余老师,联系方式:0728-6435091;
 
湖北省吴岭水库管理局:124919191@qq.com,联系人:孙老师,联系方式:0724-7365310。
 
(二)资格审查
 
1. 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专业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报名所需其他各类证件资料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 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湖北省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水利工程白蚁防治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电子版和扫描件;(2)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3)本、硕、博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对应认证报告电子版(学信网可查),国外、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交国家教育部认证证明电子版;(4)报考岗位所需职称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聘任文件及其他要求的材料扫描件;(5)报考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扫描件);(6)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登记照。
 
将上述材料打包,并在邮件主题和材料汇总文件夹名称注明“招聘单位名称+姓名+联系方式”字样,发至所报考单位网上报名指定邮箱。网上报名提交后,一天内未收到审核结果反馈的,考生应主动与工作人员联系,以免错失机会。考生须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后一次性发送报名邮件,切勿反复多次发送报名邮件。凡发送两次及以上报名邮件的,工作人员将以最后一次邮件作为报名依据。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3. 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报考或参加人数确定。
 
五、考试考核
 
(一)笔试
 
笔试考试主要考查专业知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笔试分数达到60分及以上的(含60分),方能进入面试考核阶段。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末位并列考生均入围面试。
 
(二)面试
 
1. 面试工作参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
 
2. 面试入围人员须参加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1)《报名表》;(2)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3)本、硕、博学历、学位证书及对应认证报告(学信网可查),国外、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交国家教育部认证证明;(4)报考岗位所需职称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聘任文件及其他要求的材料;(5)报考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6)目前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考生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面试入围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3.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当场打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及以上的(含75分),方能进入后续程序。
 
4. 通过笔试进入面试人员弃权者需本人出具书面声明,招聘单位确认后,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公告发布后,面试考生弃权的,不再递补。
 
(三)总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40%、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以及免笔试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时,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成绩通过湖北省水利厅网站(http://slt.hubei.gov.cn/)公布。
 
六、体检、考察
 
(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三)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七、公示及备案
 
(一)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省水利厅网站(http://slt.hubei.gov.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如收到问题反映,由各招聘单位调查核实。
 
(三)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向省人社厅申请聘用备案。
 
(四)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申请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申请备案。
 
八、聘用
 
(一)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通知新聘人员报到,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网站和湖北省水利厅网站(http://slt.hubei.gov.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省水利厅网站(http://slt.hubei.gov.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情况、相关通知、录取情况、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87221737
 
监督举报电话:027-87221756
 
 
 
湖北省水利厅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