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职业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文件要求,长江职业学院2023年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2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长江职业学院是全国职业院校数字化校园建设样板校、教育部首批职业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国家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首批入选全国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典型案例单位、教育部优质省级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教育部首批智能制造领域中外人文交流人才培养基地项目筹建校、国家邮政局全国邮政行业人才培养基地、湖北省优质高职院校、湖北省“双高”立项建设单位、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
设有湖北省高职院校唯一的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湖北技能型人才培养研究中心,被湖北省教育厅确定为“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平、平等、竞争、择优。
三、招聘对象
1.专任教师A岗: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参与或主持国家级示范校、骨干校、优质校、双高校建设;②主持国家级特色专业、品牌专业、教学团队等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
2.专任教师B岗:近三年指导学生团体(个人)在国家级及以上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本校内涵建设奖励认可的奖项),且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获得过国家级奖励;②获得中华技能大奖;③全国技术能手;④主持过省级及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3.专任教师C岗: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长江职业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15日22点止。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长江职业学院人力资源处招聘系统(http://rs.cjxy.edu.cn/)进行线上注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联系人:沈老师,联系电话:027-87174562。
(二)资格审查
1.相关时间节点:年龄从1月1日起算,如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即为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专业工作经历截止时间到报名截止之日;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之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报名所需其他各类证件资料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核所需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②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④职业资格证书;⑤各类荣誉证书;⑥《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名)等。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考核
本次招聘考核免笔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通知提前5天在学校官网、校园公众号发布,同时可采用电话、短信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考生。
(一)面试内容:面试分为面谈、教学试讲和综合素质考察(专业技能测试)等。设置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对只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岗位,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二)面试形式
1.专任教师A岗: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品德修养、教育教学水平、科研创作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和综合评价,形成考核意见。
2.专任教师B岗:采取教学试讲、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
(1)教学试讲采取模拟教学方式进行(无学生),时间15分钟。主要测查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课堂组织能力、教育教学艺术、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占面试成绩70%;
(2)专业技能测试采取专业技能考察的方式进行,考官通过对考生动手实践能力、工作态度及专业素养等方面的考察,综合评判打分,占面试成绩的30%。
3.专任教师C岗:采取教学试讲、综合素质考察的方式进行。
(1)教学试讲规则同上;
(2)综合素质考察采取评委提问、考生对答的方式进行。考官通过对考生人生观、法纪观念、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及专业素养等方面的考察、对教育事业的认知态度及本人的综合素质,综合评判打分,占C岗面试成绩的30%。
(三)总成绩:面试成绩等于总成绩,实行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总成绩相同,由面试考核组增加综合应用能力加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七、体检、心理测评和考察
(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二)心理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招聘残疾人的,合理确定体检条件。)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三)考察工作由学校相关单位(部门)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一经发现考生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八、公示及备案
(一)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长江职业学院官网(www.cjxy.edu.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如收到问题反映,由长江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调查核实。
(三)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向省人社厅申请聘用备案。
(四)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申请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申请备案。
九、聘用
(一)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通知新聘人员报到,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长江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cjxy.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长江职业学院人力资源处招聘系统(http://rs.cjxy.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情况、相关通知、录取情况、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87174562(长江职业学院人力资源处)
监督举报电话:027-87174585(长江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附件:长江职业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长江职业学院
2023年10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