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航运总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公告
01 医院简介
长江航运总医院·武汉脑科医院创建于1954年,隶属于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非营利性三级综合医院,下设三个院外门诊、一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五个120急救站、一个122急救站、十余个医联体单位;同时承担政府指令性对口帮扶一所二级甲等医院、三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湖北省水上应急救援医院、武汉轻工大学附属医院及研究生工作站、武汉大学医学院、湖北省中医药大学、新乡医学院的实习教学医院、湖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湖北省、武汉市医保定点医院、交通事故应急救治医院;是国家级基层胸痛中心,国家级卒中中心、武汉市高级卒中中心,创伤救治中心;是北京天坛医院、德国柏林医院、中科院武汉病毒所技术合作单位。
02 2024年医院招聘岗位
招聘科室 |
拟任岗位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资格条件 |
人数 |
神经外科 |
医师 |
博士研究生 |
神经外科学 |
具备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仅限应届毕业生 |
1 |
神经内科 |
医师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神经病学 |
具备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
2 |
神经内科 |
医师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
具备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
2 |
神经内科 |
医师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神经病学、神经免疫专业方向 |
具备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
1 |
重症医学科 |
医师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重症、急诊、呼吸、麻醉专业 |
具备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仅限应届毕业生 |
2 |
康复医学科 |
医师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康复理疗学、神经内科学专业 |
具备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仅限应届毕业生 |
3 |
康复治疗部 |
医师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针灸推拿专业 |
具备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仅限应届毕业生 |
1 |
康复治疗部 |
技师 |
本科及以上 |
康复治疗学专业 |
仅限应届毕业生 |
6 |
康复治疗部 |
技师 |
本科及以上 |
康复治疗学专业 |
具备康复治疗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
1 |
疼痛科 |
医师 |
本科及以上 |
麻醉学、疼痛学、临床医学专业 |
具备毕业证、学位证、本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
1 |
普外科 |
医师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普外科专业(胃肠、肝胆方向) |
具备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仅限应届毕业生 |
2 |
骨外科 |
医师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骨外科专业 |
具备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仅限应届毕业生 |
1 |
泌尿外科 |
医师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泌尿外科专业 |
具备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
1 |
妇产科 |
医师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妇产科专业 |
具备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仅限应届毕业生 |
1 |
麻醉科 |
医师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麻醉学专业 |
具备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仅限应届毕业生 |
2 |
心血管内科 |
医师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心血管内科专业 |
具备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仅限应届毕业生 |
2 |
心电图室 |
医师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专业 |
具备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
1 |
呼吸内科 |
医师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呼吸内科专业(危重症或气管镜介入方向) |
具备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仅限应届毕业生 |
1 |
消化内科 |
医师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消化内科专业(内镜方向) |
具备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仅限应届毕业生 |
1 |
肾内科 |
医师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肾内科专业 |
具备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仅限应届毕业生 |
2 |
内分泌科 |
医师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内分泌专业 |
具备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仅限应届毕业生 |
2 |
肿瘤科 |
医师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肿瘤学专业 |
具备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有工作经历的社会人员 |
1 |
感染科 |
医师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感染科专业,重症感染或者肝病方向 |
具备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非应届毕业生要求具备感染科主治医师资格证书 |
1 |
口腔科 |
医师 |
本科及以上 |
口腔专业 |
具备毕业证、学位证、本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
1 |
心理咨询门诊 |
医师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专业 |
具备执业医师(精神卫生专业)资格证、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有工作经历的社会人员 |
1 |
院前急救 |
医师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内科、外科、急诊医学专业 |
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有工作经历的社会人员 |
2 |
健康医学科 |
医师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外科、全科医学专业 |
具备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仅限应届毕业生 |
1 |
健康医学科 |
医师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外科、全科医学专业 |
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
1 |
检验科 |
技师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 |
仅限应届毕业生 |
1 |
影像科 |
技师 |
本科及以上 |
医学影像技术专业 |
仅限应届毕业生 |
1 |
超声科 |
医师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超声医学、医学影像学专业 |
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有工作经历的社会人员 |
1 |
药学科 |
药师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药学专业 |
仅限应届毕业生 |
2 |
卫生管理 |
管理岗位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临床医学、公共卫生 |
仅限应届毕业生 |
1 |
合计 |
50 |
03 医院长期招聘优秀医学博士
岗位专业:临床、医技各专业
(一)岗位要求:
博士研究生学历,有临床工作经历或医学专业应届毕业生,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大发展潜力,良好的学习沟通、医学科研及管理能力,善于表达。中级或以上职称、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二)相关待遇:
提供事业单位编制;提供一次性安家补助10-30万元;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20万元;提供2年租房补贴,4000元/月;具体事宜及其他待遇可面议。
04 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一)通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符合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和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专项条件。
1.应届毕业生接收条件
(1)2024年度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统招统分的全脱产应届毕业生(不包括未纳入教育部统一招生计划的军校毕业生、在职或网络教育毕业生、非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毕业生、成人高等教育或自学考试的毕业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双证齐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没有社保记录,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接收程序办理。属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需签订《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2)接收应届毕业生: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6岁(1998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岁(1994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2.社会招聘条件
(1)社会招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技术能力或执业资格等条件,符合学历、专业、执业资格等招聘条件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纳入社会招聘范围。
(2)接收社会招聘人员年龄不超过45岁(1979年1月1日后出生),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超过50岁(1974年1月1日后出生),国家级专家人才不超过55岁(1969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或者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或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有影响录用的其他情形。
05 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接收简历采取现场接收和网络接收相结合的方式,应聘人员可以到医院人事处投递简历,也可以通过公布的邮箱(1422557247@qq.com)进行投递。邮件标题以“报考岗位-姓名-专业-联系方式”命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17时整。网上报名以电子邮件接收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
对高校毕业生核实简历信息、就业推荐表、成绩单、身份证等材料。对社会招聘人员核实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06 笔试
笔试内容为专业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笔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国家级专家人才在通过资格审查后,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不占用面试名额。
07 面试
1.组织面试前将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
2.从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招考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1:3的全部进入面试。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低于卷面总分60%的,不得进入面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公告在长江航运总医院官方网站(https://www.chzyy.com.cn//)公布。同时,通过电话联系告知考生。
08 体检、资格复审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资格复审和考察环节的人选。实际面试人数达到招聘计划3倍的,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达到面试满分的60%及以上(含60%)为合格;不足3倍的,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达到面试满分的70%以上(含70%)为合格。面试未合格者不予计算综合成绩,不进入体检、资格复审和考察环节。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按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国家级专家人才综合成绩按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后计算。
体检、资格复审和考察公告在医院官方网站公布,同时公布进入体检、资格复审和考察环节人员名单。
09 公示拟聘人员
医院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考察和资格复审等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反映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反映问题查实并形成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体检、资格复审、考察、公示环节中自动放弃的应聘人员,应签署放弃录用声明,该空缺岗位按照综合成绩递补依次进入下一环节。
10 其他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
(一)应聘人员对所提供的所有应聘材料负诚信责任,凡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有关招聘禁止情形,以及违反国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已经办理聘用手续的,也将予以清退。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请及时关注医院官网(https://www.chzyy.com.cn//)上发布的通知、公告等招考信息。同时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保持电话畅通,便于及时取得联系。因个人通讯不畅、信息接收不及时等原因导致应聘人员误考、迟考的,造成后果自负。
(三)毕业生届别以毕业证书记载的时间为准,接收的毕业生应如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最晚不超过2024年12月31日,否则不予接收。
(四)本公告由长江航运总医院负责解释,报考咨询电话:82451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