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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北十堰市郧西县妇幼保健院招聘23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7 13:55:45
  郧西县妇幼保健院2024年度招聘(引进)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医院发展和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23名,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按照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制订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招聘(引进)数量
 
  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3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热爱妇幼卫生事业,爱岗敬业;
 
  3.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限制郧西县乡镇(场、区)卫生院在岗和辞职(解聘)不满1年的人员报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4.郧西县乡镇(场、区)卫生院在岗人员或从郧西县乡镇(场、区)卫生院辞职(解聘)不满1年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确定
 
  (二)报名地点:郧西县妇幼保健院(郧西县城关镇小河西路33号)14楼人教科。
 
  (三)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且有意向的人员,可到郧西县妇幼保健院人教科现场报名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相关材料发送到县妇幼保健院,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出具)、学位证、执业证、
 
  资格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个人简历1份,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
 
  (四)资格审查:由县妇幼保健院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准予参加考试。
 
  (五)相关要求: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或不符合招聘公告条件要求的,随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四、招聘(引进)方式
 
  (一)医师岗位:采取面试+试工的方式进行,面试合格且符合聘用条件者进行为期1周的试工。
 
  (二)护理、检验技师、康复技师岗位:采取笔试、面试和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成绩占30%)。岗位计划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或超过1:2方可开考,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照岗位计划数1:2确定面试对象。
 
  (三)财务、信息统计、医务、总务岗位:参照国家事业单位招录人员相关程序开展。
 
  (四)符合县人才引进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走人才引进绿色通道。
 
  五、体检及注意事项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考核对象。体检由医院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不予聘用,空缺岗位由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录用
 
  经考试或试工且体检、考核合格的人选,确定为拟录用对象,由县妇幼保健院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县妇幼保健院人教科报到,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期内有异议且核查属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同一岗位落聘人选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专业毕业证书;规培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培结业证书;新录用人员凭相关证书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
 
  七、纪律与监督
 
  本年度招聘工作在县卫健局指导下开展,接受县卫健局纪委全程监督。对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和相关规定的,工作人员交由纪委处理,聘用对象随即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关系,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联系地址:郧西县妇幼保健院人教科(郧西县城关镇小河西路33号,郧西县妇幼保健院14楼)
 
  咨询电话:0719-6310503
 
  电子邮箱:629871745@qq.com
 
 
  郧西县妇幼保健院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