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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北十堰市郧西县招聘戏曲艺术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2 13:23:39
  2024年郧西县公开招聘戏曲艺术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郧西县七夕文化传承中心(郧剧团)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戏曲艺术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郧西县七夕文化传承中心(郧剧团)是郧西县地方传统文化保护中心所属的全额预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本次公开招聘的戏曲艺术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均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公告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本县行政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在岗在编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戏曲表演、社会文化艺术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招聘男戏曲演员1名、女戏曲演员3名;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199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从事戏曲表演、现代戏、曲艺表演等专业技术工作,最低服务期5年。
 
  四、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8日—6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郧西县地方传统文化保护中心(郧西县城关镇人民街168号,老剧院3楼)。联系人:陈苗苗13617198299。
 
  3、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同时提交《郧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用A4纸张打印)、《郧西县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承诺书》(附件1)、近期免冠同底版彩色一寸照片3张,报名费50元/人。
 
  (2)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表电子版、承诺书、毕业证、身份证、照片及相关证件的电子照片等资料上传到报名指定邮箱(51668212@qq.com)。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并对报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如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信息填写错误,以及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4、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将另行公告,此次考试所有考务信息均在郧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五、技能测试
 
  1、根据报名人数确定技能测试人数;
 
  2、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得分。测试成绩当场公布。
 
  应聘人员现场将依次进行基本功、唱念、才艺展示考核。(其中包括:戏曲表演基本功、技巧组合,3分钟以内;自选戏曲表演唱段,6分钟以内;才艺展示:歌曲、舞蹈、乐器等任选一种,3分钟以内。)
 
  3、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按规定时间不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4、技能测试分数比例为4(基本功):5(唱念):1(才艺),测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技能测试总成绩低于75分,不得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六、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3、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4、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进行,考察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的方式进行。
 
  2、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在考察前办理完成辞职或解聘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且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4、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考察。
 
  七、公示、聘用
 
  考生经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通过郧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编制及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制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招聘单位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咨询电话:郧西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0719-6225778
 
  郧西县地方传统文化保护中心0719-6229616
 
 
 
  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