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郧阳区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郧阳区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机构用人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工作需求,经院委会研究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各类人员(详见《郧阳区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任何不良记录。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3.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招聘岗位为紧缺岗位,一经录用,需立即上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4.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11月16日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应聘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人员。
8.现役军人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0日—2022年10月21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17:30)工作日期间,逾期不受理。
2.报名地点:郧阳区人民医院人事科
3.地址:郧阳区城关镇郧阳路15号门诊四楼
4.联系电话:0719-7100307
(二)报名提供材料
报名者按公布的条件和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高中及大学)、学位证、执业证、职称资格证、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在学信网中查询打印)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在职人员报名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郧阳区内其他医疗机构在职人员报名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二)考试安排
本次招聘笔试、技能操作、面试的时间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
医院根据应聘者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件信息必须一致,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或到院后经审查档案、他人检举等方式发现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操作×30%+面试成绩×4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因本次招聘岗位为紧缺岗位,故不设置开考比例。
1、笔试
(1)笔试时间与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时长为120分钟。考生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准时参加笔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
(2)笔试科目及形式
1.笔试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根据招聘岗位特点,从专业题库中随机抽取试卷,侧重于各专业基础知识。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为保证招聘质量,达到竞争择优目的,每位考生笔试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方可参加下一环节的招聘。
2、技能操作
护理专业考生进行技能操作、其他专业考生进入相应科室试工。
(1)时间与地点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分值及所占比例
总分100分,成绩超过60分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3、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面试时长在5分钟以内。
(2)面试人员的确定
达到面试要求分数线的人员纳入面试入围人选。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及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组专家根据应聘者的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现场评分,面试成绩超过60分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五)拟招聘人员确定
根据科室用人计划和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聘人员。对于总成绩相同者,则加试一场笔试。
三、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一)体检由郧阳区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组织,在太和医院本部进行,体检内容包含心理健康测试、健康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医务人员岗位、行业特殊要求进行。
(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三)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四、考察
(一)考察工作由医院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的方式进行。
(二)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需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一步复审,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五、公示及录用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在郧阳区人民医院官方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有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拟录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录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录用人员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计算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者的,解除劳动合同。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要求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取消后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防疫要求
医院根据疫情防控总体要求,在招聘的各个环节均会采取场所消毒、健康识别和保持社交距离等防疫措施。请考生自觉配合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按要求出具健康码、行程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十堰市郧阳区人民医院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