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2024年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我选湖北”计划大力促进大学生在鄂就业创业的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17〕7号),广水市拟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10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广水市10所学校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共招聘100人。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广水市2024年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时间
2024年4月1日-2日。
三、招聘地点
湖北师范大学若水轩三楼(大学生活动中心)。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公开招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流程
1.报名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请于3月25日8:30-3月27日17:00向拟报考的招聘单位报名。本科(学士学位)报考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即199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报考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聘人员下载公告附件中的《广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填写相关信息后发至各招聘单位邮箱,邮箱详见《广水市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咨询电话一览表》中的联系邮箱。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
报名的同时即进行网上或线下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向报考的单位提交资格审查相关材料。选择网上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按招聘单位要求通过电子邮箱等方式提供相关材料;需参加线下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到招聘单位现场参加资格审查。报名及网上和线下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7日17:00,逾时不再受理报名及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此次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通过伪造、涂改报名材料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影响资格审查等结果,或涉及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2.考试考核。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面试和笔试的试题均由第三方命题。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面试分数X60%+笔试分数X40%。
(1)面试:2024年4月1日上午8:30前,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湖北师范大学若水轩三楼相应的招聘单位处现场确认,领取《面试准考证》。当天8:30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各招聘单位结合报名人数等情况统筹安排,分别确定上午和下午面试的具体学科。面试学科确定后,上午和下午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分别到指定的候考室(或候考区域)候考,抽签确定面试顺序,上午和下午面试第一个学科的第1号考生现场抽取的面试考题,即分别为上午和下午所有应聘人员的面试考题。
每个面试小组的考官7人(面试考官从招聘单位和广水市教育专家人才库中的高中教育阶段和义务教育阶段专家人才中分别抽签产生),在广水市人社局的指导下组织考试考核,并做好考核、评分等有关原始材料的收集保存。
面试采取现场提问的方式进行,测评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胜任岗位的能力。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招聘岗位数和报考人数不低于1∶3比例开考,划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70分。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可向广水市人社局申请取消、核减或保留岗位,经广水市人社局核准后,申请保留的岗位最低可将开考比例放宽到1:2(但划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笔试环节)。
面试要求与说明:
a.应聘人员不得将具有(电子)记录、存储、计算等功能的电子设备、通讯工具及面试相关资料带入面试室,一经发现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b.应聘人员在面试时一律不得作自我介绍;不得向考官报告本人和家庭成员的姓名以及本人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籍贯、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有关信息;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进入考场,如有违反者取消面试资格。
c.本人面试结束后须携带本人物品迅速离场,不得再返回面试室及其邻近区域。
d.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的引导和管理,遵守面试纪律,面试期间不许大声喧哗,严禁吸烟,不得干扰他人;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考务工作人员。
(2)笔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和报考人数1∶3(或1:2)的比例确定笔试人选(在相应比例范围内面试分数并列的同为笔试人选)后,现场进行闭卷考试。考试内容涵盖教育学、心理学、政治、经济、法律、科技、历史、时事、计算机等方面的知识,同时考察应聘人员的观察分析、逻辑思维、语言理解、综合协调、心理素质。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笔试要求与说明:
a.笔试时间为2024年4月2日上午8:10-9:40,笔试地点为湖北师范大学教育大楼。应聘人员应根据招聘单位通知及时到招聘单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并保持电话畅通。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室参加笔试。
b.笔试时不得将具有(电子)记录、存储、计算等功能的电子设备、通讯工具及相关资料带入考室,一经发现按违规处理,取消笔试资格。
c.服从监考人员的引导和管理,笔试期间不许大声喧哗,严禁吸烟,不得干扰他人;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考务工作人员。
d.交卷后迅速离开考室,关注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发布的考试成绩、签约等重要信息。
(3)签订就业协议: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应聘人员优先),初步确定拟聘用人员,签订由应聘人员所就读大学的正式版本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确系无法提供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予以提供)。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签订就业意向性协议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体检和考察。根据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担。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人员,应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检,体检合格的再办理相关手续。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中还要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调取应聘人员人事档案进行审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完成调档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并了解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形。考察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采取函调方式进行。由应聘人员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和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分别出具应聘人员的现实表现、遵守社会公德以及是否参与非法组织等情况的考核意见;由应聘人员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查询有无犯罪情况记录并出具查询意见;由广水市教育局查询应聘人员有无吸毒、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并出具查询意见。
体检和考察过程中,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4.确定拟聘人员。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综合集体研究决定拟聘人员,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并在广水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5.聘用。招聘单位为按时取得学历学位且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报广水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所聘岗位的薪酬待遇。新招聘人员被聘用后,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首个聘期不低于3年。
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对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视违纪违规情况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纪检监督电话:15271333111。
(二)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相关要求,仔细核对报考的岗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照片、联系方式,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密切关注在广水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的此次公开招聘相关的公告、公示等重要信息(不再另行通知),避免错失考试和聘用机会。
联系电话:广水市教育局0722-6232010;
广水市人社局0722-6268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