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县直高中2022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适应新高考改革需要,全面提升高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规定,经随县人民政府同意,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拟通过校园招聘的方式引进24名优秀高校毕业生,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随县第一高级中学:高中语文2人、高中数学3人、高中英语2人、高中生物2人、高中政治1人、高中地理2人。
随县第二高级中学:高中语文1人、高中数学3人、高中物理3人、高中历史1人、高中政治1人、高中地理2人、信息技术1人。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随县县直高中2022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时间及地点
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三、报考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2022届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毕业生及择业期内的2020届、2021届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毕业生,同时应聘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具体岗位条件见《岗位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满足岗位所需专业要求;报考高中英语岗位应具备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资格;
2.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逾期未取得以上证件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3.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91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87年5月1日以后出生)。
四、报名
(一)报名材料
1.下载公告中的附件2:《随县县直高中2022年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填写相关信息后发至指定邮箱。
2.择业期内的2020届、2021届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毕业生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的扫描件。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27日,并将以上材料标注“姓名+报考岗位”发送至邮箱:随县第一高级中学:2273685596@qq.com;随县第二高级中学:364213474@qq.com。
(二)资格审查:用人单位在面试前对报名人员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均可取消考试成绩或聘用资格。
五、考核
(一)考核时间、地点: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二)考核形式: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1.随县第一高级中学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备课时间40分钟,说课限时10分钟;教材由面试考务组统一提供;面试人数不足1:3的学科,划定合格线确定入围人选,面试合格线定为80分。在确定拟聘用对象时,如果出现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成绩相同时,研究生优先,若学历也相同,增加答辩环节,分数高的考生优先。
2.随县第二高级中学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备课时间45分钟,说课限时15分钟;教材由面试考务组统一提供;面试人数不足1:3的学科,划定合格线确定入围人选,面试合格线定为80分。在确定拟聘用对象时,如果出现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成绩相同时,拟聘用人员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六、考察与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到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考察由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时间视招聘工作进展另行通知。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考生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递补人员必须达到面试合格线80分。
七、公示
用人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综合研究决定拟聘人员,报县人社、教育部门审核后,在随县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公示后有考生自愿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
用人单位为按时取得学历学位且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报随县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所聘岗位的薪酬待遇。
九、其他说明
(一)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纪检监察联系电话0722-3339569。
(二)应聘人员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履行防疫义务,落实防疫措施。《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随县教育局0722—3339196,随县第一高级中学徐老师0722-4572557,13487013433;随县第二高级中学聂老师0722-4811261,13098449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