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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广水市招录农村党建助理员34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03 09:52:07

广水市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农村党建助理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村干部选用视野,切实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共随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农村党建助理员工作的通知》(随组通〔2020〕2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公开招录34名农村党建助理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录对象和资格条件

本次招录工作面向社会公开进行,不限户籍。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带领致富能力强,服务群众能力强,依法治理能力强,廉洁自律意识强;

3.一般应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4.中共正式党员(2022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可以放宽至中共预备党员);

5.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6.热爱农村基层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熟悉农业农村情况、有基层工作经历、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招录:

1.被处以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审查侦查的;

3.受到处分,按照规定未满有关期限的;

4.有严重侵犯群众利益、破坏治安稳定、侵蚀基层政权等“村霸”行为的;

5.参与邪教、非法宗教组织及其活动,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6.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现任村“两委”干部不得报考。

二、农村党建助理员主要职责

专职做好村级党组织建设工作,参与做好农村基层治理和联系服务群众工作。主要职责是:

1.协助村党组织书记召集“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等重要活动,学习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村党组织讨论决定;

2.协助村党组织书记制定村党组织工作计划,对村党组织确定的工作计划、决议,配合村“两委”认真抓好落实,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3.协助村党组织书记抓好村党组织自身建设,贯彻落实“四议两公开”等制度,按时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4.协助村党组织书记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做好党员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生活困难党员帮扶工作,做好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党员等工作;

5.围绕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党建活动,以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更好地联系服务群众;

6.做好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待遇保障

农村党建助理员岗位性质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任职期间须在村工作,党组织关系转至所在行政村党组织,享受以下政策:

1.农村党建助理员实行合同制,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与农村党建助理员统一签订聘用合同,第一次合同期3年,试用期6个月。第一次合同期满后,经申报审核同意可续签1次,累计聘用时间不超过6年。

2.按照村主职干部工资待遇的70%确定农村党建助理员工作报酬,参照村副职干部标准享受绩效工资、办理养老保险,并发放一定数量的交通补贴和租房补贴。

3.试用期满后,经镇(街道、开发区)党(工)委考核,可作为村“两委”班子人选,进入村“两委”后,按村干部经费渠道落实待遇保障;表现优秀的可推荐为村党组织副书记;在村工作一年后,表现特别优秀的可推荐为村党组织书记。

4.农村党建助理员在村连续工作3年(含试用期)及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的,符合省市相关条件的,可参加各级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公务员定向招录或事业单位定向招聘。

四、招录程序

1.现场报名。此次招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自8月2日9:00至8月22日17:00前到报考镇(街道、开发区)党(工)委组织办公室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到一个镇(街道、开发区)党(工)委组织办公室报名,不得在多个组织办公室报名。报名材料需一式两份,具体清单如下:

①广水市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农村党建助理员报名表(附件1),报名表须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本人签字处必须手签;

②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④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⑤其它有基层工作经历、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可提供相应证明资料等。

2.资格审核。由各镇(街道、开发区)党(工)委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集中汇总后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会同市纪委监委、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等单位进行联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通过审核的,将及时向报考者本人反馈情况。

3.考试安排。此次招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按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的权重计入考生总成绩。笔试:2022年9月上旬集中组织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公共基础知识和党建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岗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需达到1:3的比例,市委组织部可根据报考情况,适当调整招录名额和开考比例。面试:依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录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及时组织面试资格复审,放弃面试资格或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具体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事宜另行公告。

4.综合考察。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对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因考生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差额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考察人员。

5.网上公示。根据笔试、面试、考察等结果综合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

6.聘用。公示结束后,经市委组织部研究,确定聘用名单。

此次招录相关公示公告在广水政府网站(http://www.zggsw.gov.cn)和“云上广水”(http://www.hbgstv.com)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五、管理使用

市委组织部根据各镇(街道、开发区)招录计划和报考人员意愿,统筹将人员分配到村。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制定管理办法进行统一管理。

六、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自觉服从全市最新防疫工作安排,若考前14天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需提供考前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若体温高于37.3 ℃或出现相关症状的应及时就诊,经诊断排除新冠肺炎的,方可参加考试。对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招录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考生现场报名时务必留下联系方式,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失招录机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在招录工作中,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招录资格;已办理招录手续的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4.招录工作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对招录工作如有疑问,可向报考地镇(街道、开发区)党(工)委组织办公室咨询(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2),或向市委组织部咨询,联系电话:0722-6237550。

附件1 广水市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农村党建助理员报名表.doc

附件2 全市各镇(街道、开发区)招录工作联系方式.doc

中共广水市委组织部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