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要求,随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1名公益一类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和数量
随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资格条件
(一)报名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实绩突出,身体健康;
2.随州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3.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1978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专业要求:中国语言类专业,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有学生资助工作经历;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专业资格条件
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起草撰写各类文件、发言稿、工作总结、宣传报道等,在省级及以上报刊上发表过文章,具有较强的活动组织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和应变能力。
(三)不得参加选调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的;
3.尚在试用期内或者未满相关服务期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及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程序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3月24日17:00。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填写《随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并加盖本单位党委(党组)公章,送至随州市教育局政工人事科,咨询电话:0722-3590307。报名时还需携带下列资料: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原件及学信网认证报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需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由本人签名。
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全和弄虚作假的,以及不符合选调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为不合格。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
2.资格审查。随州市教育局成立选调工作专班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组织笔试、面试和考核。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笔试、面试,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1:3比例组织笔试或面试,不够上述比例,直接进行面试。综合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照笔试40%、面试60%的比列折合计算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4.组织考察。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考察人数与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重点考察报考人员在德、能、勤、绩、廉和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
5.研究呈报。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市人社局审批,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有关事项
1.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在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随州市教育局组织协调,随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实施。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工作纪律,增强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人员凡违反纪律、徇私舞弊、失职渎职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本次公开选调相关信息在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予以公告或公示。
附件:随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