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2023年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我选湖北”计划大力促进大学生在鄂就业创业的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17〕7号),为广水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引进一批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广水市拟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引进一批高素质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广水市4家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共招聘20人。其中市二医院6人、市中医院6人、市妇保院5人、市疾控中心3人。
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广水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2023年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时间
2023年5月16日-17日。(视招聘计划完成情况另行公告第二场、第三场招聘时间和地点。)
三、招聘地点
十堰市人民南路30号,湖北医药学院。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除《岗位表》要求的条件外,应聘考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详见《岗位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公开招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流程
1、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15日17:00。考生下载公告附件中的《广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填写相关信息后发至各单位邮箱(见《岗位表》最下方)。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
《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则应聘人员应为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要求35周岁及以下,则应为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毕业证、学位证应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
2、资格审查。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报名开始后,招聘单位指定专人及时审核报名人员资料,并做好现场资格审核。对于考生需要提供的材料应一次性告知,尽量一次性审查,审核过程中应坚持审核标准的一致性,把握好岗位条件要求与报考人员资格的关联性。
2023年5月16日下午14:30-17:30,报名考生携带《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原件至招聘现场,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有关材料,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受理报名。对填报虚假信息、伪造证件或材料等骗取应聘资格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凡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现场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进入考试。考生也可携带相关证件现场报名确认。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学校开具的可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专业学历、学位证书的证明,以及由学校或学院盖章的《就业推荐表》);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均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3)《学位证书查询结果》(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www.chinadegrees.com.cn下载打印,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不提供);
(4)执业资格证书。
3、考试考核。在广水市人社局的指导下组织考试考核,并做好考核、评分等有关原始材料的收集保存。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面试和笔试的试题均由第三方命题。
①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60分钟。现场进行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招聘岗位数和报考人数不低于1:3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向人社局申请取消、保留或核减岗位计划,经人社局核准后,可将开考比例放宽到1:2。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达不到合格线不能进入下个环节。笔试入围成绩有相同的,一同进入面试。报名考生为研究生学历者免予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②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10分钟/人。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评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胜任岗位的能力。按招聘岗位数和参加笔试人数1:3(或核准后的1:2)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同一岗位的免笔试人员(即研究生学历者)一同参加面试,考生现场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合格线,不能参加体检、政审。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初步确定拟聘用人员,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应聘人员的报名表和考核材料,由各招聘单位按要求整理后,由广水市人社局现场审核并收回存档。
4、体检和考察。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到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考察由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时间视招聘工作进展另行通知。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5、确定拟聘人员。用人单位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综合研究决定拟聘人员,报广水市卫健局审核后,由广水市卫健局在广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公示完毕后,考生自愿放弃的,可按照考生面试成绩递补人员。
6、聘用。用人单位为按时取得学历学位且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者,报广水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所聘岗位的薪酬待遇。
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开招聘所有程序中因本人放弃的,本人须出具书面声明,拍照或扫描、传真发至招聘单位。
六、纪律与监督
(一)广水市人社局负责对整个公开招聘过程进行指导监督。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722-6268672。
(二)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纪律和要求,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联系电话:广水市卫健局0722-6264792;广水市人社局0722-6268672。
附件1:广水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2023年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xlsx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