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武汉市公安局黄陂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黄陂区公安分局拟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需求
留置场所看护岗位3名、专职驻村辅警岗位20名、兼职驻村辅警岗位3名、分局宣传岗位2名和执法勤务等其它岗位1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服务意识;
(四)纪律意识、服从意识、保密意识强;
(五)年龄在22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9年3月1日至2002年3月1日期间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无口吃、纹身、重听、色盲和传染性疾病。双眼裸眼视力均在0.6(标准对数视力4.8)以上或者矫正视力均在0.8(标准对数视力4.9)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体型符合标准(BMI,即体重(KG)/身高(M)?=18-26之间);
(七)国家、省、市规定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优秀退伍军人、中共党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九)具有看护工作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目前正在从事辅警工作,或者从公安机关辅警岗位辞职不满三年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岗位要求:
1.留置场所看护岗位:仅限男性,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2.专职和兼职驻村辅警岗位:不限男女,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需为本村或附近常驻居民(空缺行政村详见附件二)
3.宣传岗位:不限男女,具有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
4.执法勤务等其它岗位:仅限男性,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招聘程序
(一)查询招聘信息
应聘人员可登陆“黄陂公安”官方微信公众号查询相关招聘信息。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9日至3月22日
2、报名地点:武汉市公安局黄陂区分局政治处
3、报名要求和资格审核:
(1)应聘人员需持本人填写的《武汉市公安局黄陂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未携带填写好的报名表,不予受理),并按要求真实规范填报个人简历信息;
(2)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打印);
(4)个人征信记录;
(5)部队复员退伍军人需提供退役证复印件。
(6)已就业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报考人员,须持原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工作人员当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办理报名手续。
(三)政审
政审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报考资格、政治立场、遵纪守法等。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体能测试。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为文化知识、时事政治和法律基本常识等,满分100分。面试采取现场问答和实际操作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者的行为举止、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和实际处理问题的能力,体能测试共三个项目: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和纵跳摸高,标准为:
1、男子1000米跑:18-35周岁≤4′55″;36-40周岁≤5′05″;41-45周岁≤5′10″。女子800米跑:18-35周岁≤4′50″;36-40周岁≤5′05″;41-45周岁≤5′10″。
2、男子10米*4往返跑:18-35周岁≤14″3;36-40周岁≤14″9;41-45周岁≤15″2。女子10米*4往返跑:18-35周岁≤15″3;36-40周岁≤15″9;41-45周岁≤16″4。
3、男子纵跳摸高≥265厘米;女子纵跳摸高≥230厘米。
(五)体检
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如出现本人放弃、体检不合格等情况,不予聘用。
(六)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
根据应聘者考试成绩、政审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三天,公示期满后组织岗前培训。
四、用工方式及薪酬待遇
用工方式:为劳务派遣。拟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薪酬待遇: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现行对应岗位工资标准发放(含工资、社保、服装等)。
五、特别提醒
(一)对不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或者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国家统一招生的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可凭就读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等有关书面证明材料报名,在聘用公示前仍不能提供学历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非全日制学历(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大等)毕业生在报名结束前未取得学历证书的不予受理报名。高中(中专)毕业生在报名时需提供学历证书。
咨询电话:027-61005304,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武汉市公安局黄陂区分局
2024年3月18日